关于金寨县中药材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关于金寨县中药材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相关法律规定,经金寨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就金寨县中药材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金寨县中药(西山药库)产业发展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金寨县林业局东六楼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周其书135*****403
四、采购项目名称:金寨县中药材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HJZCG2020-F0502)
五、采购项目类型:服务类
六、拟采购服务的说明:通过采购,确定一家在金寨县内具有特色农业保险资质的保险机构,对全县灵芝3000亩,黄精5000亩,设施石斛(铁皮石斛)1000亩进行承保。
七、采购预算金额:275万元,其中灵芝500元/亩,计150万元;黄精50元/亩,计25万元;设施石斛(铁皮石斛)500元/亩,计100万元。
八、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2018年,我县积极推进特色农业保险工作,中药材4个品种保险也纳入17个特色农业保险范畴,但是在招投标过程中,我县参与投标的有特色农业保险资质的3家保险公司在第一次招投标过程中,因为中药材保险的风险大,价格高,三家保险公司不愿意投标,导致第一次招标流标。原县农发委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将17个农业特色品种分成两包,其中4个中药材品种作为一包,另外13个特色品种作为一包,重新组织招标,中药材的四个品种因无供应商参与投标而再次流标,因此中药材保险工作未开展。
2019年3月,县委主要领导召开灵芝企业座谈会要求继续推进中药材保险业务,县中药(西山药库)产业发展中心多次与县内有资质的三家保险公司座谈,推进此项工作。并于2019年5月10日通过县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三家公司非常重视,主要负责人都到达开标现场,但未参与投标,导致招标流标,因此中药材保险工作仍未开展。
2020年,县委把完成中药材保险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须解决的问题交由县中药产业中心党组负责落实,中药产业发展中心与县内具备特色农业保险资质的三家保险公司及其市级保险公司多次洽谈,动员三家保险公司参与我县中药材保险。2020年元月21日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7次县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金寨县中药材保险试点方案》,明确中药材特色种植业保险品种为灵芝、黄精、设施石斛;明确要求人保财险公司、国寿财险公司、国元保险公司要积极参与,采取共保方式,切实减轻和分担风险。2020年3月17日,县委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中药材保险座谈会,会议明确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公司作为主承保单位。
鉴于以上原因,金寨中药产业发展中心以文件形式专题向县政府报告,要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公司进行谈判采购,经县政府批准,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公司
十、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梅江路
十一、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无。
十二、公示期限: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20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反映,同时抄送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注:
1、注册联系电话400-998-0000、办理CA联系电话400-880-4959。
2、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
十三、协商时间及地点:
1、协商时间:2020年5月25日下午15:00整;
2、协商地点:金寨现代产业园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5楼第三开标室
十四、联系事项:
(一)集中采购机构: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金寨现代产业园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6楼
联系人:郑凤鸣
电话:0564-*******
(二)监督管理部门: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莲花山路
联系人:余主任
电话:0564-*******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5月13日
标签: 中药材保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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