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消防大队中山街火灾财产损失司法鉴定采购项目SZYQCG-2018198A
宿州市埇桥区消防大队中山街火灾财产损失司法鉴定采购项目SZYQCG-2018198A
宿州市埇桥区消防大队中山街火灾财产损失司法鉴定采购
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论证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宿州市埇桥区公安消防大队;
二、采购人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140号 ;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方强188*****133 ;
四、采购项目名称:宿州市埇桥区消防大队中山街火灾财产损失司法鉴定采购项目 ;
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宿州市埇桥区消防大队中山街火灾财产损失司法鉴定;
六、采购预算金额:48.00万元;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中山街批发市场发生火灾,此次火灾造成54户受损。1:火灾发生后,市、区两级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我大队尽快查明火灾原因及核准财产损失情况。由于中山街批发市场商铺较多,受损物品种类及数目众多,多数商铺无法提供有效财产证明材料,且按照火灾事故调查管理规定,我大队无法在有效期限内对受损商铺进行财产统计核准。2:经区政府同意后,聘请了省消防总队火灾评估协作单位安徽天正司法鉴定中心,该单位有司法部鉴定甲级资质和价格评估甲级资质机构。由于火灾为突发性事故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考虑到证据保存的时效性和紧迫性,在火灾发生后该单位就介入到火灾财产统计工作中。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第三款,故要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安徽天正司法鉴定中心;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与甘泉路交叉口CBC拓基广场B座6层;
十、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业人员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备注 |
张茂林 | 高级经济师 | 市国库支付中心 | |
鲍力 | 会计师 | 市园林局 | |
张义群 | 高级会计师 | 市建安总公司 | |
王五星 | 高级工程师 | 宿州市水利局 | |
王红光 | 招标师 | 市招商局 |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与磬云路交叉口汇金广场A座7楼
项目负责人:邱工 联系电话:0557-*******
十二、公示期限: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4日(注:必须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开始日期次日算起)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埇桥区公安消防大队(采购人)反映,同时抄送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联系电话:0551-********。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宿州市埇桥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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