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埠水厂一期配套出厂主干管工程(E4501002816021682001)中标候选人公示

石埠水厂一期配套出厂主干管工程(E4501002816021682001)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石埠水厂一期配套出厂主干管工程

项目编号

E450*****160********

建设单位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结构类型及规模

拟建输水能力70万m3/d球墨铸铁管给水管,起点石埠水厂,终点连接金桥加压站。设计管线路由为石埠水厂—石洲路—江北大道延长线—005县道—石埠路(邕隆路)—罗文大道—高新大道—安吉大道—秀厢大道—昆仑大道—金桥路—金桥加压站。管道管径分别为DN2000×2、DN2200、DN1800、DN1400×2、DN1000。管线全长约29.2km。

开标时间

2023年5月22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2023年5月23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3年5月26日

预中标人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

牵头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成员单位:中铁四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

*********.17元

工期

1095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李云飞(注册编号:皖134*****022*****,身份证号:**************7415)

专职安全员

李荣松(身份证号:**************0017);王洋(身份证号:**************4773);宋北琴(身份证号:**************1839);王彬(身份证号:**************2073);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南宁市那平江流域治理工程 (一期)、快环综合整治项目(秀灵-友爱立交)改造工程(近期)、南宁市仲龙路八尺江大桥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95.205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报价

*********.76元

工期

1095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尹宪鑫(注册编号:湘143*****019*****,身份证号:**************371X)

专职安全员

彭英赵(身份证号:**************1759);曾涛(身份证号:**************461X);金庆福(身份证号:**************053X);伍兵(身份证号:**************7351);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荆山大道南段(凤袁路-南三环)市政道路及配套项目施工(二标段)、江夏区黄家湖大道城市综合管廊及同步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韶关市朝阳路(移山路至五里亭桥)断面提升改造工程、韶关市韶关大道北(西联隧道至移山路)断面提升改造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98.93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报价

*********.69元

工期

1095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杨庆棠(注册编号:桂145*****015*****,身份证号:**************4374)

专职安全员

潘靖(身份证号:**************2527);农茜茜(身份证号:**************0028);

徐涛(身份证号:****28********2512)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南宁市邕江上游引水工程一期工程——管线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95.985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网站(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1-55350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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