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10*****023**********-********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 | *******.00元 | 上海才众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 | 餐饮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餐饮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2023年01月0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餐饮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炜中,陆慧,张晓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2003〕857号《招标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计取(计算结果若低于陆仟元按陆仟元收取,若高于陆仟元,则按实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上海才众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服务方案较优,针对性较强,难点重点的理解较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专家小组打分及评审上海才众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得分最高,推荐为中标人。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公告有效期一个工作日。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有效期截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邮编:******,联系人:戴小军电话:021-********,传真:021-********)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2023年05月23日
2023年05月09日
附件信息:
标签: 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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