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彭州市耕地安全利用及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彭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彭州市耕地安全利用及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彭州市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湔江大厦8楼
联系方式:028-********
供应商(乙方):成都国富恒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金牛区高新技术产业区
联系方式:138*****295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2023年彭州市耕地安全利用及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技术服务) | 1(项) | ¥498,500.00 | ¥498,500.00 | 一、耕地安全利用项目技术服务与试验部分: 技术服务要求: 本次项目选定彭州市受污染水田面积大于2000亩的3个镇(街道)作为耕地安全利用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试点区域。 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1、杂交水稻品种富集重金属能力比较筛选试验; 1.2、技术服务与监测点试验; 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运行维护部分: 技术、服务要求: 按照《农田面源污染监测技术规范》,对九尺镇的金鼓村稻-菜-菜种植模式的面源污染监测点、濛阳街道猕猴桃的面源污染监测点,开展农业生产过程中的面源污染动态监测工作。 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2.1、监测内容:(1)地表径流监测、(2)固体废弃物监测; 2.2、田间观测与操作:(1)每季作物监测期间,详细记载作物栽培、耕作、灌溉、施肥等田间管理措施。填写《田间监测观测记录本》、(2)作物测产与采样、(3)降水的计量与样品采集、(4)灌水的计量与样品采集、(5)地表径流的计量与样品采集、(6)土壤样品采集; 2.3、样品收集与检测; 三、商务要求: 3.1 实施期限:实施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3.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售后服务:在服务过程中,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响应,24小时内响应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成。 3.4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在完成项目并提交成果且验收通过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注: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人名称一致。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三种形式。) 3.5 报价要求:报价应包括项目所需的劳务、管理、材料、招标代理服务费、差旅、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6 未经采购人允许,中标人不得将本合同的全部工作内容转包给第三方。 3.7 验收: 1)供应商在要求时间内完成项目所有服务并提交验收申请,采购人在收到验收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 2)供应商验收时需提供的资料:《田间观测记录本》等项目实施相关台账、检测报告、项目实施成果报告、耕地安全利用评估报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影像资料等; 3)成交单位必须配合彭州市农业农村局完成整体项目的验收。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磋商文件要求、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的规定进行验收;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邀请专家进行验收。 |
合同金额: 498,5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5月08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项目镇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3年05月08日
2023年05月24日
合同附件:
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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