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纳雍县新房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预中标结果
2015年纳雍县新房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预中标结果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2015年纳雍县新房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人
纳雍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代理机构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9月22日10点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恒河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93.45
项目经理
曾祥宏
业绩
清镇市麦可靠乡新寨土地整治项目、清镇市犁倭乡老院子土地整治项目。
报价
*******.65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铭星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8.96
项目经理
李清勇
业绩
德江县2011年度第二期土地开发项目第十八段、开阳县双流镇三合村土地开发项目。
报价
*******.61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3.19
项目经理
张永霞
业绩
万源市石窝乡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岳池县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报价
*******.57元
公示期
2015年9月23日至2015年9月25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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