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竞争性磋商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办案中心食堂经营管理项目的结果公告
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竞争性磋商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办案中心食堂经营管理项目的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CS*****
二、项目名称: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办案中心食堂经营管理项目
三、成交信息
1.成交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成交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办案中心食堂经营管理项目 | 为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提供杏花岭分局办案中心食堂后厨劳务代管及日常经营管理服务 | 不限 | 批 | 总价(含税价):******(元) | 山西麦乐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街道平阳路长风南二巷御公馆小区7幢三单元一层一号商铺 | ********MA0GRFTN2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办案中心食堂经营管理项目 | 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办案中心食堂经营管理项目 | 为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办案中心食堂提供食堂后厨劳务代管及日常经营管理服务,包括进行饭菜加工、配餐用餐、室内保洁(含卫生间)等,配餐用餐实行自助餐模式,节假日餐、加班餐根据采购人需求,随时提供。 | 具有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职业健康、现金管理及相关的管理制度并能良好运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65天)。 |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考核。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祁金花,贺庆囯,苗金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26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文辉(项目经理)、杨利平、郭海军
电 话:0351-*******
附件信息:
标签: 食堂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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