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北省咸丰县廖家田矿区制灰用石灰岩矿勘探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咸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北省咸丰县廖家田矿区制灰用石灰岩矿勘探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XFX-******-FS001(2)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三、项目名称
湖北省咸丰县廖家田矿区制灰用石灰岩矿勘探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佳合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高成大道98A号
中标(成交)金额:129.8(万元)
服务类 |
名称:湖北省咸丰县廖家田矿区制灰用石灰岩矿勘探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对湖北省咸丰县廖家田矿区制灰用石灰岩矿勘探进行勘查,包括地形测绘、地质测量、钻探、探槽、岩矿测试及其他地质工作。按规范编制相关成果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服务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地质类或采矿类高级工程师;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钻探设备不得少于1套;测量仪器不得少于2 套。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有关主管部门咨询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向喆(包1)、吴婷(包1组长)、杨斌(包1)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05-26
2、评审地点: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index)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并优惠收取,根据代理服务协议,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收费金额:1.7(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并优惠收取,根据代理服务协议,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收费金额:1.7(万元)
3.质疑:相关投标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咸丰县楚蜀大道83号
联系方式:156*****9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贸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 高乐山镇楚蜀大道37号3楼
联系方式:180*****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18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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