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骆岗锦绣湖能源站项目(站内工程)采购施工运维项目-中标
合肥骆岗锦绣湖能源站项目(站内工程)采购施工运维项目-中标
项目名称: | 合肥骆岗锦绣湖能源站项目(站内工程)采购施工运维项目 | ||
项目法人: | 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合肥市 |
立项批文名称: |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骆岗锦绣湖能源站项目立项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3-05-05 14:35:51 |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骆岗锦绣湖能源站项目(站内工程)采购施工运维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发改能源〔2022〕69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骆岗锦绣湖能源站项目立项的批复
1.4 招标人: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骆岗锦绣湖能源站项目(站内工程)采购施工运维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FAZ*****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FAZ*****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
2.6 建设规模: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本次招标,选定1家单位提供合肥骆岗锦绣能源站项目PCO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站房内冷热源系统、总图系统、暖通系统、电气系统、照明系统、自控及弱电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辅助系统的采购、安装以及与厂外水、电、天然气以及蒸汽、空调冷热水主管网、雨污水系统等连接,标识标牌、抗震支吊架、电动大门、施工围挡等;(2)站房运维服务(运维期1825日历天,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合肥骆岗锦绣湖能源站供暖和供冷建筑面积约54万平方米。
2.7 合同估算价:5200万元
2.8 招标范围:(1)设备安装及采购:自工程施工起,至能源站投入运行,通过项目验收且质保期期满,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移交、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质保期内的设备保养、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内容,同时承担该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该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工作,并同时做好消防、安全、环保验收以及特种设备的检测、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等方面所需的所有工作和服务。(2)站房调试合格后运维服务。
2.9 交货及安装地点: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10 交货及安装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运维期满(安装及运维期2025日历天)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或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能源站机电安装(或供货及安装)工程施工业绩,且单个合同中供暖和供冷建筑面积均不少于15万平方米。(备注:能源站是指①供暖和供冷站房或②制热和制冷机房。)
3.3 财务要求:无
3.4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3.7 其他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5月06日00:00至2023年05月26日11: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26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6日11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4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休宁路66号
邮 编:******
联系人:凌工
电 话:0551-********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
联系人:张工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0551-********
9. 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210010*****243294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75*****8769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0天0小时2分35秒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骆岗锦绣湖能源站项目(站内工程)采购施工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2023BFFAZ*****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5月0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05月26日
合肥骆岗锦绣湖能源站项目(站内工程)采购施工运维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0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肆仟捌佰伍拾万元陆角壹分(¥********.61 元)
质量:合格
工期:2025天
备注说明: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货物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休宁路66号
联系人: 凌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郑磊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3年05月26日至2023年05月29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26日
0天0小时5分53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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