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淮阳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周口市淮阳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周口市淮阳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HY*******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拟以协议方式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HY******* 地块位置 四通镇商周公路东 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0.****** 出让年限 40年 成交价(万元) 392.4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 0.******
受让单位 河南万华地产实业有限公司
备注: 一、1996 年周口地区棉麻公司竞得位于四通镇周商公路东的***** 平方米仓储用地,证载面积 ***** 平方米。因经济纠纷,经河南省淮阳县人民法院判决,该宗地分割为三块,面积分别为 5482.33 平方米、3115.8 平方米2646.87 平方米,均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其中 :1、高同红,证号为豫(2019)淮阳县不动产权第 ******* 号;面积5482.33 平方米;2、王心党,证号为豫 (2019) 淮阳县不动产权第 ******* 号;面积3115.8平方米;3、高同红,证号为豫 (2019) 淮阳县不动产权第 ******* 号。面积2646.87 平方米。2021年6月3日,经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淮政土[2021]62号)文批准,同意将位于四通镇周商公路东侧的原周口地区棉麻公司仓储用地(证载面积 ***** 平方米) 土地用途变更为商业用地,并补足出让年期,由该宗地现权利人补交土地出让金。高同红2宗地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共581.85万元(5482.33㎡地块补交392.4万元,2646.87㎡地块补交189.45万元),王心党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共223.02万元。因借款合同纠纷,2023年2月14日,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在网上拍卖证号为豫(2019)淮阳县不动产权第 ******* 号地块(使用权人高同红,面积5482.33 ㎡),河南万华地产实业有限公司以806.94万元最高价格竞得。2023年5月8日,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向我局下发了《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豫1603执恢4号,协助办理事项:“根据2021年6月3日下发的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淮政土[2021]62号文件确定的土地出让金额数,由河南万华地产实业有限公司缴纳”。二、该宗地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

二、公示期:2023年05月26日2023年06月04日

三、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周口市淮阳区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周口市淮阳区仪凤路西段淮阳市民中心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394-*******
联 系 人:刘鑫星
电子邮件:hyqlyg2022@163.com

周口市淮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05月26日
,周口市,淮阳区,周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使用权 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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