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混动技术第二阶段创意TVC拍摄制作中标候选人公示
品牌混动技术第二阶段创意TVC拍摄制作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DF23A4BHA0073)
公示开始时间:2023/05/26 23: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3/05/29 23:59:59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广东省广影业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43.8万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北京卓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38.7067万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北京山水印象广告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60.23万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广东省广影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北京卓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北京山水印象广告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广东省广影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北京卓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北京山水印象广告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广东省广影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89.02分。
中标候选人(北京卓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86.71分。
中标候选人(北京山水印象广告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81.83分。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具体方式如下:(1)电子招标投标项目,将纸质版异议材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中上传提出;(2)线下招标投标项目,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异议材料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
1、否决投标情况说明:无
2、其他投标人(未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评标情况:无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风本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东路 283 号
联 系 人:潘诚
电 话:027- ********
电子邮件:pancheng@wdha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 46 号
联 系 人:徐睿卿
电 话:027-********
电子邮件:xrq@dfmbidding.com
五、监督部门
监管单位: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燕
电 话:027-********
电子邮件:ybcg@wdha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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