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千山风景名胜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千山风景名胜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NGHCG*******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千山风景名胜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鞍山信一净化美饰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二道街6号

成交金额:******.1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千山风景名胜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主楼建筑面积2426.85平方米,办公区内、外区域有办公室、会议室、信访室、值班室、收发室、员工食堂、浴池、健身活动室、地上停车场、设备机房、变电所、化粪池等。配套系统有消防系统、中央空调、监控、通讯、弱电、供水供电、排水等完备系统,内有1部垂直电梯和大楼两侧的步行楼梯;温泉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办公区内、外区域有办公室、会议室、信访室、值班室、收发室、员工食堂、地上停车棚、设备机房、变电所、化粪池等。配套系统有消防系统、空调、监控、通讯、弱电、供水供电、排水完备的系统等,内有办公楼内部一侧的步行楼梯。物业服务人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9人,并保持相对稳定。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甲方对乙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若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符合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且甲方对乙方物业服务无异议,甲方将继续委托乙方从事采购人的物业服务工作,双方续签物业服务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不含采购人代表):陈雨、于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千山风景名胜区税务局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东路149甲号

联系方式:177*****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

联系方式: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莹莹

电  话:0412-*******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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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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