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张湾乡垃圾清运发包

东海县张湾乡垃圾清运发包

东海县张湾乡垃圾清运发包
项目编号: *********N********
产权类型: 涉农资金项目
交易期限:
乡镇(街道): 张湾乡
村(社区):
组别:
公示日期: 2023-05-29
产权信息
登记日期:2023-05-16
产权类型:
预算总额:350,000.00元
资金来源:
项目周期:
项目描述:东海县张湾乡垃圾清运发包:一、具体要求如下:1、张湾乡辖区内12个村所有勾臂式垃圾箱内垃圾必须转运至乡垃圾中转站;2、保证垃圾日产日清,不焚烧垃圾、不外溢垃圾、转运途中不漏垃圾。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必须立即整改,并每次扣除100元;3、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拉勾臂式垃圾箱;4、督查每发现1次勾臂式垃圾箱2天未转运且垃圾外溢的,扣除承包费用500元,不可抗拒原因除外(需提前说明);5、如因发包方上级有硬性要求转运不得外包或在督查中发现乙方在转运时有3次达不到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6、乡提供勾臂式垃圾车2辆,各村提供勾臂式垃圾箱(含承包期内增加的勾臂式垃圾箱);7、驾驶人员由承包方负责招聘有资质人员,其工资、保险等由承包方负责,与发包方无关;8、车辆加油、保险(购买的车险不低于原车辆购买过的保险,其中每车第三者责任险投保保额不低于300万元)、年审、维修等由承包方负责;9、因故终止合同后,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发包人退还未到期的车辆保险和年审费用。如因承包方单方面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保证金不退还;10、承包人无不良记录;11、承包期满后,车辆必须完好无故障且能正常上路行使和使用,年审、保险等在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勾臂式垃圾箱原有数量;二、承包期限1年。三:该项目最高限额为35万元,低价者中标。四、付款方式:月付(费用平均到各村,由各村轮流按月支付)。
补充说明:
项目审查信息 项目审查表: 审批表 (1).jpg 审批表 (2).jpg 审批表 (3).jpg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表:
建设方信息
建设方/村委名称:东海县张湾乡农村经济服务站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139*****168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标段描述:东海县张湾乡垃圾清运发包:一、具体要求如下:1、张湾乡辖区内12个村所有勾臂式垃圾箱内垃圾必须转运至乡垃圾中转站;2、保证垃圾日产日清,不焚烧垃圾、不外溢垃圾、转运途中不漏垃圾。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必须立即整改,并每次扣除100元;3、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拉勾臂式垃圾箱;4、督查每发现1次勾臂式垃圾箱2天未转运且垃圾外溢的,扣除承包费用500元,不可抗拒原因除外(需提前说明);5、如因发包方上级有硬性要求转运不得外包或在督查中发现乙方在转运时有3次达不到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6、乡提供勾臂式垃圾车2辆,各村提供勾臂式垃圾箱(含承包期内增加的勾臂式垃圾箱);7、驾驶人员由承包方负责招聘有资质人员,其工资、保险等由承包方负责,与发包方无关;8、车辆加油、保险(购买的车险不低于原车辆购买过的保险,其中每车第三者责任险投保保额不低于300万元)、年审、维修等由承包方负责;9、因故终止合同后,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发包人退还未到期的车辆保险和年审费用。如因承包方单方面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保证金不退还;10、承包人无不良记录;11、承包期满后,车辆必须完好无故障且能正常上路行使和使用,年审、保险等在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勾臂式垃圾箱原有数量;二、承包期限1年。三:该项目最高限额为35万元,低价者中标。四、付款方式:月付(费用平均到各村,由各村轮流按月支付)。
报名费:200
保证金:*****
最高限价:小写 350,000.00 元
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 反向 成交付款方式: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聚合扫码支付
成交情况: 成功 成交日期:2023-05-24
成交人:陈士亮 成交价:小写 345,000.00
补充说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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