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化工厂家属区和烟雨堡1-22号老旧居民区综合改造工程预中标结果
长江化工厂家属区和烟雨堡1-22号老旧居民区综合改造工程预中标结果
项 目 名 称 | 南岸区海棠溪街道长江化工厂家属区和烟雨堡1-22号 老旧居民区综合改造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57337 | ||||||||
招 标 人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海棠溪街道 办事处 |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重庆分公司 | ||||||||
标段 (合同包) 名 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中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惠昌建设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云南九巨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四川中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350.300669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岸区监管办 | 联系电话 | |||||||
招标人: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海棠溪街道办事处 2015年9月28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重庆分公司 2015 年9月28 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岸区海棠溪街道长江化工厂家属区和烟雨堡1-22号老旧居民区综合改造工程已由 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岸发改〔2015〕1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海棠溪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罗家坝社区长江化工厂家属区、烟雨堡1-22号。
建设规模:整体改造面积约为3.6万平方米,项目建安费约 350 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车行道改造、排水设施、堡坎墙、绿化整治、理顺水电管线、增设休闲设施、安防设施等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计划工期: 8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特别强调:从2015年3月1日起,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精神执行。根据建市[2015]20号文规定,在过渡期内,还未按新标准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可使用原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
3.1.2 2012年1月至今具备已竣工验收合格单项合同金额在 35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不少于1个。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缺陷责任期:2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 日起,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aggzy.gov.cn)下载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aggzy.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www.naggzy.gov.cn)上指定位置提出质疑,质疑位置出错或质疑时间过期,招标人不再受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 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9 月 23 日10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区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海棠溪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 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正街34号 地 址:重庆市临江门怡景大厦C栋30-3
联系人: 李老师 联 系人: 汤女士
电 话: ***-******** 电 话: ***-******** 130*****259
2015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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