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丹东线(渤海大道至沈海高速公路海湾北互通立交段)改扩建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公路工程]丹东线(渤海大道至沈海高速公路海湾北互通立交段)改扩建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招 标 公 告 1、本招标项目丹东线(渤海大道至沈海高速公路海湾北互通立交段)改扩建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施工过程中检测及竣(交)工检测:(1)北一号路桥为钢板组合梁,20+2*25+20米,桥长97米;公路-I级,桥宽渐变,单向6车道;(2)滨海公路桥为钢板组合梁,3*20米,桥长67米;公路-I级,桥宽渐变,单向6车道;(3)沈海高速公路海湾北互通式立交升级改造工程-收费站内收费岛、收费亭、收费雨棚、收费广场拆除重建工程及收费站机电工程等相关检测。 招标范围:按照丹东线(渤海大道至沈海高速公路海湾北互通立交段)改扩建工程工作的有关部署和安排,为有效提升管理手段,进一步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主要进场材料、实体检测、外观检测等开展试验检测工作,施工过程中检测及竣(交)工检测的检测工作,并出具竣(交)工检测报告,提交当地质量监督机构后组织竣(交)工验收, 检测费约100万元。 3、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二级机构),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证书,且同时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4.3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内,具有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公路工程“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或“交竣工试验检测项目”业绩。 注:业绩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或《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录入审核通过的业绩为准。其中:采取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应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须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复印件内容同上;采取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中查询到的,应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须包括“合同协议书网页截图复印件”、“中标通知书网页截图复印件”及“竣工验收报告网页截图复印件”;若上述网站均无法查询,则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及业主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加盖业主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4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内)内,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或“交竣工试验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注:① 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包含拟委任项目经理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②个人业绩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或《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录入审核通过的业绩为准。其中:采取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项目经理的个人“业绩信息”,须附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内容同上;采取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中查询的,应附项目经理个人“业绩信息”,须附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合同协议书网页截图复印件”、“中标通知书网页截图复印件”及“竣工验收报告网页截图复印件”。若上述网站均无法查询,则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及业主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加盖业主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择优选取1家符合要求的服务单位。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下称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31日至2023年06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http://ggzyjy.dl.gov.cn/TPFront/)下载招标文件。 6、有意投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 会员入库通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af******-7b88-40ca-9e68-6b8aa015b4b8&categoryNum=******。 7、投标人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手册链接: 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8、招标文件0元。 9、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9.1第一个信封技术建议书初步评审: 9.1.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9.1.2第一个信封(技术建议书)(正本)上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9.1.3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1.4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1.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9.1.6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9.1.7第一个信封(技术建议书)(副本)未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文字、符号、标识等。 9.1.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9.2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初步评审: 9.2.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9.2.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 9.2.3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2.4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2.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9.2.6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9.2.7第一个信封(技术建议书)(副本)未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文字、符号、标识等。 9.2.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9.3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资格审查: 9.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二级机构),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证书,且同时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9.3.2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内,具有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公路工程“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或“交竣工试验检测项目”业绩。 9.3.3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内)内,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或“交竣工试验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9.3.4投标人在2021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注: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9.4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初步评审 9.4.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9.4.2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9.4.3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未超出项目投标控制价上限; 9.4.4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9.4.5不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其他内容。 9.5企业业绩20分: (1)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的,得12分; (2)在满足资格审查的条件下: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内每增加1个独立承担我国境内公路工程“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或“交竣工试验检测项目”业绩,加2分,最多得8分; 9.6信用评价5分: (1)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附件1-5 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诉讼和履约)要求的,得3分。 (2)近五年(2017年度-2021年度)每获得1个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A级加0.2分,AA级加0.4分,满分2分。 注:以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http://www.jtsyjc.net/ 9.7项目负责人业绩15分: (1)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的,得9分; (2)在满足资格审查的条件下: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内)内每增加1个公路工程“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或“交竣工试验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加2分,最多得4分;具有公路或交通工程专业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加2分; 9.8项目负责人面试10分; 9.9技术方案40分; 9.10投标报价10分: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价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注: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4)评标价的偏差率确定: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计算公式: a.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1; b.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0.2、E2=0.1,评标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四舍五入。 10、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0.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10.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2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10.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11、发布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0411-******** 招标代理人:大连天裕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世纪路中段43号 联系人:丁萍 联系电话: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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