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迎江区健康驿站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庆市迎江区健康驿站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 GC-AQ-2**3-084 | |
项目名称 | 安庆市迎江区健康驿站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 | |
招标人名称 | 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
开标时间 | 2**3年5月30日9时30分 | |
公示时间 | ||
招标人代表 | 江洁宏 | |
监督人员 | 王勇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庆市国丰住宅产业化有限公司、安徽伟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合肥建筑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投标报价 | ||
质量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工期 | 67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刘晓伟,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134*******1*****; 设计负责人:王成,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注册编号):201*****773; 其他人员:崔晓疆、沈俊、马原良、李庆华、操龙先。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安庆市国丰住宅产业化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安徽伟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中铁合肥建筑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长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投标报价 | ||
质量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工期 | 67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许烨,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134*******1*****; 设计负责人:周亚东,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注册编号):201*****468; 其他人员:童辉、赵立景、杨孝鹏、阮学峰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安徽长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资质;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庆双安建筑有限公司、安徽建筑大学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投标报价 | ||
质量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工期 | 67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徐慧玲,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134*****017*****; 设计负责人:赵纲,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注册编号):2*******948; 其他人员:曹宏伟、王少华、曹红、陈劲松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安庆双安建筑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安徽建筑大学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资质; | |
评标情况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及附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徐莉莉 联系电话:0556-******* | |
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徐莉莉,联系电话:0556-*******。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6-*******)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项目编号 | GC-AQ-2**3-084 | |
项目名称 | 安庆市迎江区健康驿站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 | |
招标人名称 | 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
开标时间 | 2**3年5月30日9时30分 | |
公示时间 | ||
招标人代表 | 江洁宏 | |
监督人员 | 王勇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庆市国丰住宅产业化有限公司、安徽伟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合肥建筑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投标报价 | ||
质量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工期 | 67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刘晓伟,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134*******1*****; 设计负责人:王成,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注册编号):201*****773; 其他人员:崔晓疆、沈俊、马原良、李庆华、操龙先。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安庆市国丰住宅产业化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安徽伟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中铁合肥建筑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长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投标报价 | ||
质量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工期 | 67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许烨,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134*******1*****; 设计负责人:周亚东,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注册编号):201*****468; 其他人员:童辉、赵立景、杨孝鹏、阮学峰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安徽长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资质;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庆双安建筑有限公司、安徽建筑大学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投标报价 | ||
质量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工期 | 67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徐慧玲,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134*****017*****; 设计负责人:赵纲,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注册编号):2*******948; 其他人员:曹宏伟、王少华、曹红、陈劲松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安庆双安建筑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安徽建筑大学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资质; | |
评标情况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及附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徐莉莉 联系电话:0556-******* | |
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徐莉莉,联系电话:0556-*******。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6-*******)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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