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卷包设备委外维修维保-外观成像检测装置维保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卷包设备委外维修维保-外观成像检测装置维保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卷包设备委外维修维保-外观成像检测装置维保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蚌埠卷烟厂卷包设备委外维修维保-外观成像检测装置维保(招标编号:GN2023-07-2280)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3年5月31日上午10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卷包设备委外维修维保-外观成像检测装置维保
2、招标编号:GN2023-07-2280
3、主要内容:蚌埠卷烟厂卷包设备委外维修维保-外观成像检测装置维保。
4、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00元
(2)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泰州市西亚带业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00元
公示期:自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5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应急客服电话:0551-********(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应优先拨打异议接收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本公示发布媒介: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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