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水利局2023年市级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平台建设项目采购合同
绵阳市水利局2023年市级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平台建设项目采购合同
采购人(甲方):绵阳市水利局
供应商(乙方):四川建伟兴业科技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2023年市级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平台建设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为高效整合绵阳市山洪灾害监测预警、水库水电站水雨情监测、江河水情监测等设施设备信息,同时接入市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省武引中心相关数据,进一步提高绵阳市水旱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全面夯实防汛抗旱基础,特开展2023年市级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平台建设。
第二条 合同期限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平台的部署,2023年5月1日前投入使用。
2、服务期限:1年。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基础信息模块:气象预警、气象预报数据汇集和展示。山洪灾害监测模块:接收各县市区山洪灾害监测自动站点数据和视频信号,收集录入各县市区最新山洪灾害危险区分布信息,并与实时监测数据实现关联预警。水库水电站模块:实时接受各县市区水库、水电站已建测站雨水情信息及视频信号。水文水情模块:链接四川水文平台,展示江河水情数据。武都水库模块:接收武都水库及港区已建测站数据和视频信息。
2、乙方提供24小时不间断技术保障,确保信息平台正常运行。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序号 | 服务内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 价 (万元) | 单项价格 (万元) | 备注 |
1 | 基础信息模块 | 项 | 1 | 4.5 | 4.5 | 包含整个信息平台租用第三方服务器的费用 |
2 | 山洪灾害监测模块 | 项 | 1 | 15 | 15 | |
3 | 水库、水电站模块 | 项 | 1 | 4.5 | 4.5 | |
4 | 水文水情模块 | 项 | 1 | 1 | 1 | |
5 | 武都水库模块 | 项 | 1 | 2.85 | 2.85 | |
合计:¥27.85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柒万捌仟伍佰元整。 |
(二)项目验收办法
乙方与甲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 [2021]22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 [2021]15号)文件要求及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三)服务费支付约定
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2023年10月30日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7%;合同服务期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系统交付试运行后产生的所有数据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向第三方透露相关数据。甲方应确保所提供数据的准确性,乙方应保障本合同要求的系统功能运行正常稳定,数据汇集的准确性由乙方负责,但因甲方提供的数据错误导致本系统功能异常的不视为乙方责任。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附件(签订合同的依据)
1、项目磋商文件
2、项目响应文件
3、成交通知书
甲方:绵阳市水利局(盖章) 乙方:四川建伟兴业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涪滨路北段3号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
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722号4栋
11楼1110号
开户银行:农行涪城支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川大支行
账 号:240*****0022200 账 号:510*****046*********
电 话:0816-******* 电 话:0816-*******
传 真:0816-******* 传 真:0816-*******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标签: 信息平台建设 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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