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湖分局丈八路储备地垃圾清运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湖分局丈八路储备地垃圾清运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SXTR-ZB-*******

二、合同名称:丈八路储备地垃圾清运项目

三、项目编号:SXTR-ZB-*******

四、项目名称:丈八路储备地垃圾清运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湖分局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团结东路243号

联系方式:189*****978

供应商(乙方):陕西大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朱宏路立交东北角农资大厦6层603室

联系方式:186*****16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清运丈八路储备地垃圾达到文勘标准 1(项) ¥30,964,783.41 ¥30,964,783.41 项目地址是丈八北路以西、科技西路以北、西安日化厂以南储备地清运的建筑垃圾方量约为******.9立方米,采购需求:完成该储备地块的垃圾清表工作,达到文勘要求。 ①垃圾清运严格执行西安人民政府及其他职能部门的相关规定、清运至正规消纳地点进行倾倒或填埋,并承担处置费用和消纳费用。禁止在道路、桥梁、公共场地、公共绿地、农田、河流、湖泊、供排水设施、水利设施以及其他非指定场地倾倒清运垃圾。垃圾清运后应及时对清运地点进行收尾清理,平整地面。 ②在安全文明施工问题上,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在此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③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与其他人员发生纠纷,在项目实施中与其他人员产生的纠纷,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④中标供应商在清运垃圾前需按照市容执法部门的要求安装车辆冲洗设备及垃圾覆盖绿网、防尘措施等。 ⑤服务单位应当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不得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合处置。清运前应设置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围蔽设施,出口道路硬化处理,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并有效使用,设置洗车槽和沉淀池并有效使用,采取措施避免扬尘。 ⑥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安全管理、驾驶人培训、车辆清运规范服务制度,加强车辆维修养护,保证运输安全规范。 ⑦运输垃圾造成道路及环境污染的,责任人应当立即清除污染。未及时清除的,由所在区、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清除,清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⑧最终结算金额依当年实际清运方量据实结算。

合同金额: 30,964,783.41元,大写(人民币):叁仟零玖拾陆万肆仟柒佰捌拾叁元肆角壹分

履约期限:2023年05月31日至2023年08月30日

履约地点:丈八北路储备地现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5月31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

丈八垃圾清运合同.pdf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湖分局

2023年06月01日

标签: 丈八路储备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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