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悦府机电工程(二标段)项目机电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美悦府机电工程(二标段)项目机电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招标文件

编号:2021-06-09(分1招)

工程名称:美悦府机电工程(二标段)项目

招标单位(盖章):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沈阳市铁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四号街东侧,十三号街西侧

经办人:郑晨

联系电话:133*****676

发出时间:2023年 5月 31 日

目录

第一条 招标公告

第二条现场情况简介

第三条招标要求

第四条投标报价要求

第五条工程劳务费结算与支付

第六条投标须知

第七条开标须知

第八条评标须知

第九条中标须知

第十条补充条款

第十一条附 件

第一条:招标公告:

1.1招标人(单位):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2工程概况及投标人须知要求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美悦府机电工程(二标段)项目

2

工程地点

沈阳市铁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四号街东侧,十三号街西侧

3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约******.8m2

4

建设单位

沈阳和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

承包方式

¨专业分包 t劳务分包

6

质量要求

质量目标:确保所有分包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并须达到承包人与业主约定的任何质量创优目标。

执行标准:执行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7

招标范围

遵循业主招标文件招标范围。

具体工程范围及界面包括但不限于:高层G1、G2、G3、G5、G6、G7、G8,住宅楼 Y1、Y2、Y3、Y4、Y5、Y6、Y7、Y8、Y9、Y10、Y11、Y12,S5、S6、S7、S8 商网,公厕、垃圾房、燃气调压站暖通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气工程系统安装工作均为其施工范围(具体施工范围以甲方为准)。

8

工期要求

工期目标(暂定):【306】个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 】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 年【12 】月【30】日。

9

资金来源

自筹。(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招标人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并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注册手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一般纳税人证明;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等),信用等级优良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项目经理部三年内施工过类似工程;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人员证件真实有效(包含安全员、劳务员、施工员、质检员证),自身管理到位,总体协调、调配能力强且稳定、用工手续齐全的成建制施工队伍,并且施工队伍要有相对应的特殊工种证件,未有违纪等;在中建二局系统劳务信誉评价等级在“B级”(包含“B级”)以上。

11

入围方式

本次招标选3家分包商入围,若报名分包商3家以上,由评标委员会综合打分,分数前3家入围(若不入围不解释);若只有3家报名,则此3家直接入围。

14

投 标

保证金

投标时,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中标后转为合同履约保障金,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没有中标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办理完返还投标保证金。(此条本项目不适用,不需要保证金。)

15

招标答疑及踏勘现场、时间

踏勘现场时间:投标人自行安排。

16

投标文件

份数及要求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需填写密封日期,同时须提供电子文件的光盘一份。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17

投标文件

提交地点及时间

收件人:郑晨

地 点: 沈阳市铁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四号街东侧,十三号街西侧

截止时间:2023年6月7日8时前

22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按相关文件执行,并符合招标人相关要求。

25

增减工程内容引起造价调整

因招标人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工程内容增减造成的工程造价增减,由招标人书面确认工程量增减。

26

投标报价风险

1.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等资料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投标报价,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总价一次性包干使用,不做任何调整。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将不会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得到调整。

2.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检测验收费、配合费、预留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招标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投标人的报价是在踏勘现场实地、充分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和现有条件的情况下报出的综合施工总价,一经确认将不在做任何调整。

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单价及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及合价的项目,招标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4.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和格式不许增加和修改,投标人确认工程量清单存在的缺项、漏项、计算误差或认为施工图纸存在不明确、不一致时,应在投标截止日之前5天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须以书面形式在3日内予以答复。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已认可该工程量清单包含了设计文件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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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2023年5 月31日。每套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0元整,投标人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给招标人,该费用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回。

地点:美悦府机电工程(二标段)项目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郑晨 电话:133*****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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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1、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专职的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专业工长、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投标文件中应包含投标人的项目管理班子名单,招标人项目经理与投标人项目部进行技术沟通,招标人把此项内容作为评标的一部分,对招标人确定的投标人管理人员,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更换。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并按招标人要求保证及时足额兑付工人工资以及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2、项目部分包方按如下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专业分包:合同额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至少配备1人,合同额5000万元至1亿元的项目至少配备2人,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项目至少配备3人(包括一名安全总监或安全负责人),且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劳务分包:施工人员 50人以下的至少1人;施工人员5人以上200人以下的至少2人;施工人员200人以上的至少3人,并不得少于施工人员总数的 5‰。

3、安全员:必须持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且专职进行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4、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导致投标人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经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投标人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工程分承包合同规定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分承包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招标人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或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时,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替换招标人不满意的施工人员(包括投标人项目经理和班组长)和无证上岗人员,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拟更换人员名单,该更换人员在招标人同意后可接替前任人员进行工作。如不能按时替换,或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分承包合同,投标人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招标人可采取相应手段包括法律手段追究其对招标人或业主所造成的损失。投标人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月变动率不得大于5%,否则将给予1000元以上的罚款。对于工地负责人、班组长、主要技术骨干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需得到项目经理批准,否则每人次将给予2000元的罚款并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6、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程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其完成工程量按投标人中标价的2倍结算,并从投标人结算价款中扣除,投标人不得有异议,并承担招标人相应的经济损失。

7、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招标人规定的条款,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于2日内撤离全部人员,不得擅自带走招标人的任何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联系书等相关资料、设备和材料等,并且所有劳务工程款暂时冻结,直到招标人完成本合同工程且对接替的劳务队伍结算完毕后再予核算。如果招标人为完成剩下的工程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直接及间接的各类费用)大于原分包合同剩余金额,其差额从投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仍不足的差额部分,由投标人负责清偿;若所发生费用小于本专业分包合同的金额,则剩余价款由招标人无息支付给投标人。若投标人不按规定时间离场,招标人向投标人收取500元/人?天的暂住费,此款招标人可从应付投标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8、投标人应为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提供和维护任何必要的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围栏、供水(饮用及其他目的的用水)、供电、卫生设备、食堂及炊具、防火及灭火设备、供热、家具及其他正常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所需的必需品。投标人还应安排向其职员和工人供应足够的、价格合理的、合适的食品并应考虑宗教或民族习惯。

30

备 注


第二条现场情况简介

2.1现场机械配置:根据施工现场和建设单位的要求,按照招标人的施工方案及现场实际施工需要设置。

2.2生产、生活区设置:由招标人根据当地政府相关规定和建设单位施工现场情况,规划建设。

2.3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劳务分包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及安全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三条招标要求

3.1根据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招标方式,优先考虑具有综合施工能力的投标人。

3.2招标范围:一次主体结构工程及临时设施工程,以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及施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联系书等范围内的一次主体结构工程及临时设施工程。

注:具体施工内容暂按招标人清单工程量,最终见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劳务合同。

3.3前述表中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均为暂定日期,招标人有权在计划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依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工程的实际开、竣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下发的工程开工令(或通知)的日期为准。中标人应根据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实际施工工期的变化,按照招标人要求调整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方案。在合同约定的绝对工期不变的情况下,前述调整及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增加的任何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3.4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3.5质量技术要求

与业主招标文件规定质量技术要求一致。

3.6安全文明施工、企业CI形象目标:按国家标准和规范执行,达到当地安全文明工地,施工期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死亡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下,达到中建总公司CI标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全部负担。如发生安全事故,无论事故责任人为何人,投标人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及因投标人事故处理不当而发生的影响招标人工作的事件,并承担给招标人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按约定的处罚措施接受处罚。投标人在招标人现场施工前,同招标人签订安全协议,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协议条款。投标人在招标人现场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保卫事项按双方签订的分包工程安全协议执行,投标人违反安全协议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负责。

3.7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基本条件: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以下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人员、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后勤管理员等各专业工长)组成项目组织机构表,且注明联系方式,以上人员必须保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和上岗证,全天在施工现场,不得兼任其他工程的相关职务。

3.8其它目标:达到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确定的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要求。

3.9设备及器具供应:除塔吊、电梯由招标人提供,其余施工机具(含机械消耗性材料)和生产用具、计量器具(符合当地计量器具管理部门的标准与要求)等设施均由投标人提供。

3.10履约保证金及投标费用:

3.10.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收取投标人招标文件后3日内,按招标人指定的账户缴纳/(人民币:/ 元整)元作为投标保证金,转账时,在摘要里标明投标单位公司名称(全名),并标注新建库房、办公用房、附属设施及购置生产设备项目二期工程,以便财务知晓是哪家单位向哪个项目打了多少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转为合同履约的保障金,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没有中标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办理完返回投标保证金。打入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账户、开户行、开户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开户账号: 0109 0849 3001 2010 3012 252

注明:本项目不适用投标保证金。本条不适用。

3.10.2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投标费用。

第四条投标报价要求

4.1报价依据: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参考当地定额及相关造价文件,投标人结合本工程特点和当地建筑市场状况、自身实力,进行总体权衡。

4.2投标报价方式:

4.2.1劳务分包:自主报价。根据投标单位自身实力报价,报价形式为人民币总金额报价。

4.2.2分包承包内容涵盖以下工作:

1)工程承包范围内,完成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所约定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环保等全部工作内容。

2)包括所有基本用工、零星用工及合同指出的或隐含的全面的风险、义务和责任等,工程不另行计取其它各种零星用工;现场库房、货架及围挡搭拆、卫生清扫、材料装卸码放、转运、安全维护、库房搬迁、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材料库守卫、以及应尽的社会义务等。

3)因气候(含冬、雨季)、停水、停电、待料以及土建交叉配合、业主资金不到位等各种原因影响而造成的停工、窝工、工期延长和其它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产生的费用。

4)生活区环境卫生及门前三包和生活区及生产责任区内的清理费用等;机电安装工程中各种管道及箱、柜、设备的收口人工费;二级箱以后的临时用电设施及维护费用等;

5)施工中除塔吊、施工电梯外其余由投标人提供的施工机具(含机械消耗性材料)、生产用具、计量器具等费用、相关风险及各种取费,不再额外计取任何措施、管理、检验、实验及营利性费用。

6)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所需的材料保管、倒运、垂直、水平运输等费用以及运至施工点的各种超运距运输、脚手架搭拆及冬雨季施工增加的人工费用。

7)投标人配合招标人的用工:包括环卫、CI文明施工配合用工、配合临建、调试、现场材料装卸、办公室用品的装卸、搬运、修理及与之相关的所有用工等。

8)所有后砌筑墙体或轻质隔墙上的管、盒开洞、水暖暗装管及电气配管剔槽修补等。

9)投标人中标后到当地注册、备案、开票、办理保险等所需费用及购置办公用品的费用。

10)不包括甲方分包工程,但包括分包工程的预埋(留)、暗配及构件(或设备、部件等)安装后的堵补和总包管理配合。

11)不包括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及运输,但包括其卸车、倒运、验收及保管。

12)包括设计变更增加工程。

4.3.3报价中对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奖罚措施:必须达到业主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达不到要求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工程进度每延工壹天扣伍仟。

4.3.4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必须达到国标及招标人、业主要求的厂家、品牌和质量,若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因品牌、质量等问题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4.3.6投标人所报的下浮点比例应充分涵盖合格分包商应预见的所有风险因素,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投标人因对招标文件及招标范围理解偏差所产生的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

第五条工程劳务费结算与支付

5.1结算依据:以招标人和建设单位确认的材料价格、施工合同,分包合同、招投标文件及由招标人、投标人与建设单位确定的工程竣工结算书等为依据。

5.2结算方式:投标人中标后详见分包合同约定内容。

5.3结算金额:投标人中标后详见分包合同约定内容。

5.4结算时进行调整价款及工期的范围:

5.4.1发生的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投标人中标后详见分包合同约定内容。

5.4.2工程设计和洽商变更内容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拒不执行的,按该部分工程施工所发生费用的两倍处罚并承担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

5.4.3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和不可抗力的因素,经招标人、监理签字认可及招标人、监理认定的工期可作调整。

5.5合同价款的支付及相关要求(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5.5.1本工程无预付款。

5.5.2付款方式:

分包人应于每月20日向项目部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及相关资料,并包括中期结算价及明细表及上期农民工工资已发放的工资单据项目部审核后支付实际完成产值的75%,施工完毕付至累计完成产值的85%,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一年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工程审定总造价的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为2年(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并总包向甲方支付工程质保金后,甲方【扣除相关费用(如有)后】无息返还给乙方。

5.5.3如投标人违约,在投标人支付违约金或者招标人从未付款项中扣除该部分违约金后,由招标人向投标人开具违约金收据。投标人不能因为招标人扣除该等违约金而在结算时对招标人少开发票。

5.5.4以上各项工程付款前投标人须提供相应金额的当地税务机构认可并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发票,发票抬头须与合同签订客户名称一致;招标人付至结算总价的95%时,投标人须提供结算总价100%的全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一切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6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5.6.1投标人施工范围内的工程竣工结算总价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扣留。

5.6.2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投标人履行质量保修义务并经招标人书面确认,招标人在扣除投标人的质量缺陷造成的索赔和雇佣其他施工单位修复费用后,工程保修期到 2 年时无质量问题退还质保金 100%。

5.6.3每次退还质保金时乙方须附保修回访单和质量维修情况说明(保修金不计利息)。5.6.4保修责任按国家规定的质量保修期执行,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并不免除投标人正确履行保修责任的义务。投标人不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招标人有权责令投标人改正,并有权每次要求投标人承担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违约金,并由投标人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有权从保修金中直接扣除投标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不足部分,招标人仍有权向投标人追偿。

5.7其他说明:

5.7.1投标人应有一定的资金风险承担能力及融资能力。当因业主原因延迟向招标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因招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招标人延迟支付投标人分包费用时,投标人应妥善安排好连续施工,保证所属工人绝不干扰招标人的工作,并垫付合同约定应由投标人负担的材料费用,直至招标人支付给投标人相应款项,并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且不得以此为借口向招标人索要其他费用,否则视为投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对投标人予以经济处罚。

5.7.2若投标人所属人员不通过投标人直接向招标人、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或业主等索要工资或办理结算事宜,投标人支付招标人违约金1000元/人·次。

5.7.3招标人在支付给投标人各种费用时,投标人必须确保优先支付投标人工人工资,投标人支付工人工资清单除每月报招标人备查外,年度工资支付清单一并报招标人备查,且人工工资支付清单必须采用实名制,否则视为投标人违约。价款的支付以银行转账方式办理,招标人不以现金方式向投标人支付任何承包费用,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等额有效发票并自行承担政府部门要求应缴纳的各项税金。

5.8本工程完工验收后,投标人在三天内安排除招标人要求的维修保修人员外的其他施工人员全部退场。

第六条投标须知

6.1投标文件组成:

6.1.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委托书、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1.2投标人业绩情况(包括获“建设部荣誉称号”、“中国建设鲁班奖”、“省、市优样板工程”、“省、市优质工程”情况以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6.1.3投标人实力情况(包括本工程资金来源及保证措施、企业资质、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本工程管理人员比例、作业人员持证率),并提供全部证书的复印件。

6.1.4项目经理部(施工队)组织架构名单及近期所施工程质量、获得的荣誉称号等相关资料一览表。

6.1.5承诺书:应包括承诺达不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和企业CI形象目标和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等如何承担相应的经济和社会责任。

6.1.6施工方案(包括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安排、施工机具设备台账、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措施、成品保护措施、生活区管理要求等)。

6.1.7劳务项目投标书见附件一;

6.2 由招标人确定参加投标的单位 3家或3家以上。

6.3本次采取不设标底价方式招标的,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本企业成本价报价。

6.4投标书送达截止时间为2023 年6月7日8时 00 分,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密封,需填写密封日期,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于截至时间前送达美悦府机电工程(二标段)项目,项目部。

6.5本次招标不设答疑。

6.6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招标人解释和答疑的,应在开标会议前,向招标人提出。

第七条开标须知

7.1本工程于2023 年6 月7 日10 时00分在美悦府机电工程(二标段)项目项目部召开开标会议,请各投标人准时进入会场。

7.2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进入评标。

7.2.1无正当理由投标文件送达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时间15分钟以上的;

7.2.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封标的;

7.2.3投标文件少于招标文件要求份数;

7.2.4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属实性不符合;

7.2.5投标文件未承诺招标文件管理目标;

7.2.6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违反国家、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的;

7.2.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7.2.8投标人无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或投标人代表无法人委托书,或参加会议迟到的;

7.2.9投标人未按招标人要求及时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

7.2.10未符合7.1.1条件的;

7.2.11报价最高者直接视为废标。

第八条评标须知

8.1在送达投标文件当天,招标人组织评标、确定中标人。

8.2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劳动经济、工程技术、经营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成员至少5 人以上。

8.3本工程按综合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并评出中标人。

8.4评标原则:评标将根据投标单位标书中的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技术组织措施等的合理性,并考虑投标单位施工经验、施工组织及管理能力、社会信誉、资金能力等因素,必须保证合理的低价,合同将授予对招标方最有利的投标方。

8.5投标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评标工作,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8.6经招标人与入围的投标人进行最后沟通、确认后,确定中标人。

8.7中标人无义务对中标人的中标原因及未中标人的未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招标人有权拒绝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而重新招标。合理低价中标,但不鼓励低于成本价投标。

第九条中标须知

9.1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在3日内安排项目管理人员、技术骨干、机具到位;5日内达到施工条件。

9.2不能在限定时间内安排人员到场、与招标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9.3招标人具有对未中标单位不解释其未中标理由的权力。

9.4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到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第十条劳务分包合同签订

10.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时间和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分包合同。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11.1 该工程须中标方直营,不准转包,一经发现转包或承包给小班组,招标人有权收回工程,投标人将无条件退场,并承担招标人全部经济损失,同时还将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11.2 在工程施工期间,工程发包单位、监理公司及政府执法部门对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罚款,凡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均由投标人承担,该部分罚款在投标人劳务结算费用中扣除,并视为拨付等额劳务费且招标人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力;

11.3 由于投标人原因未完成招标人与建设单位所签合同的工程进度节点计划要求,按招标人与建设单位所签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处罚。

11.4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或设备必须要做到合理使用,不得浪费,材料或设备的使用超出工程结算时确定的工程量加定额规定正常损耗量的部分,将以实际超耗量按招标人采购价格从承包总价款中予以抵扣。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返工所浪费的或成品保护不到位造成损坏的材料或设备也按招标人采购价格从承包总价款中予以抵扣。

11.5 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环保、CI等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标准的,按建设单位与招标方合同相关条款处罚,且每一项不符合投标人将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2万元。

11.6 在施工中因考虑材料品牌、技术要求、质量及供货便利等因素,可能出现本应由投标人供应的材料,而由招标人购买的,结算时从原清单计价中予以扣除。

第十二条附 件

附件一:劳务项目投标书;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投标函

附件四:确认函;

附件五:承诺书;

附件六:劳务分包合同样板。

二〇二三 年五月三十一日


招标文件附件一:

劳务项目投标书

工程名称

投标人(盖章)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企业法定代表人(盖章)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技术负责人职称

编制日期:年月日


招标文件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招标文件附件二: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 的(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招标文件附件三:

投标函

工程名称:

投标人(盖章):

专业类别:劳务分包。

具体报价方式见下表:

序号

费用类别

计费方式

1

清单计价-综合单价

详见清单。

2

措施费

此费用已考虑在直接费中。

3

其他项目费用

具体约定如下:

3.1

高层建筑增加费

此费用已考虑在直接费中。

3.2

超高增加费

此费用已考虑在直接费中。

3.3

脚手架搭拆费

此费用已考虑在直接费中。

3.4

其它按系数计取的费用

此费用已考虑在直接费中。

4

间接费

此费用已考虑在直接费中。其中规费由招标人缴纳,规费中的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投标人承担。

5

税金

此费用已考虑在直接费中。

其它说明

上述未涉及的其它项目费用一概不再计取;上述约定,在整个工程施工履约期间不会因任何因素而变更或调整。

注明:

1、规费由招标人缴纳,规费中的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投标人承担。以上价格包含劳务费发票。


招标文件附件四:

确认函

我公司于年 月日收到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招标文件,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对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全部认可,并在报价中做了充分考虑和全面体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包括其各个组成部分及承诺书)的要求。一旦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在履约过程中严格执行。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此招标文件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时间:


招标文件附件五:

承诺书

致: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感谢贵单位给予我公司参加劳务分包投标的机会,我公司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管理,积极配合总包工作,信守合同条款,现承诺如下:

1、招标文件的确认:

对贵公司的招标文件及劳务分包合同内容我公司均已确认,在正式提交投标书以前,我公司已经认真研究贵公司提供的招标文件,对任何可能存在的疑问都已经得到贵公司的澄清和解答,并对由招标文件所定义的承包商合同工作内容达到透彻和充分的理解,并已将这种理解全部反映到投标书中。

2、施工工期:

保证满足总包对工程总体及节点进度计划的要求,各分项工程进度按总包要求施工,确保在投标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3、施工质量:

符合国家要求“合格”,并达到业主要求的标准,实行工长技术交底、现场指挥,班组长带领施工,严格实行交接验收手续,质检员跟组检查。

4、安全文明:

1)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落实并跟踪检查,达到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因我公司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我公司全部负担。如发生安全事故,无论事故责任人为何人,我公司首先垫资救人、治病,保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并承担因我方事故处理不当而发生影响招标人工作的事件,承担给招标人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按合同约定的处罚措施接受处罚。

2)生活区宿舍床架搁置整齐,床上用品干净整洁,叠放整齐,每天安排人员打扫干净;食堂内配置冷藏箱,生熟品分开储藏,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生活区由专人负责管理,制定卫生防疫措施,保证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服从总包后勤管理,在施工、生活区由于我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由我方承担,事故的善后及家属抚恤等一切费用及事宜均由我方承担并负责处理。

3)认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建立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和有技术、有纪律的作业人员。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劳动力数量及质量,技壮工比例达到招标人要求,进场人员劳动合同签定率100%、持证上岗率100%;不发生工人上访、越级投诉或直接向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等所要工资或办理结算等现象的发生。若发生以上情况,我公司愿承担1000元/人、次的经济违约金。

4)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总包的环境方针,完成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认证标准要求。

5)在入场前及施工过程中,加强自身安全教育,并以书面形式做好记录报招标人项目备案。

5、工程造价:

一旦我方被贵单位录用为该工程的劳务分包单位,我方将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内容签定分包合同,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相关条款,所报下浮点位比例固定,不因工程量变更、市场价格变动、法律法规变动、政策变化、投标理解偏差等各种因素发生变动而调整。决不会索要不合理费用及无理取闹要求增加合同价款等。

6、管理模式:

项目管理班子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必须专职且长期在现场,离开当地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批准,项目经理能全权负责现场施工、管理;

绝不将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让、转包或承包给班组。若发生转让、转包或承包给小班组现象,招标人有权收回工程,我公司无条件退场,并承担招标人全部经济损失,同时承担相应经济违约金;

按招标人要求配备持证上岗的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质量员、后勤管理员、劳动力管理员等(各专业配备专职施工工长、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名),保证上述人员到位且未经贵公司项目部同意不变动各类人员;

设资料员完成施工资料编制、物资报验、竣工图、竣工资料的编制、整理、移交等所有技术资料工作,并负责提供必须的软件、电脑、纸张等办公用品。

设兼职的劳动力管理员,对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实名制管理模式进行考勤,每月考勤表、工资表上墙公布,工资发放到每个作业人员手中。

设专职后勤管理员,负责我公司生活区内的各项管理工作,并积极主动协助招标人后勤管理人员做好生活区的整体后勤管理工作,服从甲方后勤管理员的管理。

无条件服从发包方项目的指令,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程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贵公司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其完成工程量按我公司中标价的2倍结算,并承担相的应经济损失。

7、材料管理:

1)甲供材料按计划领用,实行限额领料。

2)乙供材料、辅助材料及机具须符合甲方、业主的要求,对合格证、检验证等有关资料及时报送甲方审核,需办理报验手续的按工地相关要求配合甲方报验,乙供材料报验需要的资料、样品、复检手续及费用均自己负责。

3)招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在安装单价中已包含成品保护费,对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或设备做到合理使用、不浪费并做好成品保护,材料或设备的使用超出工程结算时确定的工程量加定额规定正常损耗量的部分,以实际超耗量按招标人采购价格从承包总价款中予以抵扣。如因我公司原因造成的返工所浪费的或成品保护不到位造成损坏的材料或设备,也按招标人采购价格从承包总价款中予以抵扣。在施工中因考虑材料品牌、技术要求、质量及供货便利等因素,出现本应由投标人供应的材料,而由招标人购买的,结算时从分包工程结算款中按合同进价原则进行扣除且我方无异议。

8、资金风险承担:

无论贵公司工程款是否按时支付,我公司保证每月工人最低生活费的按时发放及春节前工人全部工资的兑现;保证合同约定应由我方供应的材料及机械设备的按时供应。

9、履约保证:

一旦我方中标,在签订劳务合同前向招标方交纳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以确保招标方的合同目标。并积极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本工程的一切相关工作。无条件执行总包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指令和制度,兑现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发给我方的需签署的或加签的合同文件、工作指令、现场技术变更等有效文件,我公司无条件当日签收。如果拒绝签收,每不签收一次,我公司愿应承担壹万元的违约责任,且前述文件留置在我公司工程现场办公场所即视为我方均已签收,因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均由我方承担。

如果任何为本工程正常使用功能和设计使用寿命所必须的或为本工程适用的任何规范、规程或标准所要求的工作,既未以文字形式明确约定为属于招标人或任何其他承包商的工作,也未以文字形式明确提及,则此类工作由我公司自行完成。我公司不就此类潜在责任和义务向贵公司或业主提出任何费用和工期的索赔要求,且在任何情况下,也不提出有关投标价格考虑不周、有缺或漏、计算错误等的补偿要求。

承诺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沈阳市,铁西区,沈阳

标签: 劳务分包 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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