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祥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入围2023-2024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党政机关公务出行定点服务机构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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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五祥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入围2023-2024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党政机关公务出行定点服务机构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结果公告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2023-2024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党政机关公务出行定点服务机构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ZCG2023W-ZJ-002

二、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 陈明娟-0571-********

三、入围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浙江五祥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秋涛路178号7幢111室

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胡志左-153*****581

四、入围产品

入围商品标项名称 入围商品名称 入围商品规格型号/服务描述 入围商品价格
公务出行定点服务[9座以上包车,租赁车辆全部为新能源,含驾驶服务] 浙江五祥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公务出行定点服务[9座以上包车,租赁车辆全部为新能源,含驾驶服务] 服务方案:服务方案 1、基础服务 针对该招标项目,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胡志左为组长的服务小 组。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组长:胡志左(总协调人) 副组长:陈官民 组员:罗树青,杭海忠,韩蕾、林晓萍、史佳楠,李敏 1)组长/副组长职责 (1)了解客户需求、解决客户问题; (2)为专属客户传达公司相关活动通知; (3)组织驾驶员专业技能培训活动及安全教育; (4) 处理客户意见和建议, 及时反馈客户的意见和建议。 2)组员职责 (1)协助组长/副组长筛选处理客户重要问题; (2)协助组长/副组长及客户做好相关活动的实施工作; (3)协助组长/副组长做好驾驶员专业技能培训活动; (4)车辆出发前、回场后的安全检查; (5)车辆行驶过程中的违章监控(GPS 监控); (6) 记录客户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客户的意见和建议。 3)对甲方在用车期间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做出整 改,接受甲方对车辆及驾驶人员的考核并整改至甲方满意为止。 4)在租车期间,按甲方要求在有高速公路的路段必须行驶 高速公路。 5)租用车辆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使用, 驾驶员应按甲方的 要求驾驶租用车辆, 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应遵守国家或当地及其他 地区的交通法规; 6)在甲方使用租用车辆期间,驾驶员应负责租用车辆的车 辆合理停放。租用车辆应停放于合适的安全的地点, 包括但不限 于属于乙方使用的停车地点、属于甲方使用的停车地点、合适的 公共停车场等场所; 租用车辆具体停放地点由乙方或乙方提供的 驾驶员根据自己的判断选择, 但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情形下, 乙方 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与甲方协商确定具体的停车地点; 7)车辆有效证件配备齐全,包括驾驶证、行驶证及国家或 当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要求随车配备的证件等。 2、服务承诺 我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部“5 号令”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始终贯彻落实“规范管理、优质服务、 稳健经营、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 确保运输服务质量。公司郑 重作出以下承诺: 1)加强对公司全体员工的法律、法规教育, 提高从业人员 守法经营、优质服务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从我做起,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市民”。 2)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由公司全资购买高一级以上 豪华旅游客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达到一级车况标准。 3)所有车辆均采用“公司化”经营方式经营管理,保证不 挂靠、不转包经营。 4)按公司要求,所有车辆喷青彩图案、着公司统一的商标 和标识。所有公司司乘人员统一着装, 具备良好的精神风貌, 保 持良好的服务态度, 具备优秀的职业操守, 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自觉遵守外事纪律。 5)按规定投保车辆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责任险等必需的商业险种。 6) 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到车辆不超载、不 超速、不疲劳驾驶, 单程 400 公里以上(高速 600) 配备两名驾 驶员,夜间 22 点以后严禁在三级以下公路行驶。 7)所有车辆按时参加车辆年检、车况评定、车辆维护等检 测,按规定进行车辆维修和保养, 始终保持良好的车辆技术状况, 保证车辆的安全性能可靠。 8)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的运价政策和规定,按有关法规正确 使用相关票据, 不擅自变更价格, 严禁乱收费, 切实维护旅游客 运运价的合理与稳定。 9)车辆两侧喷印公司名称、核载人数、监督电话等信息, 主动接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 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年终查验。 10) 设置统一的公司投诉电话,每天专人值班和管理, 确保 电话 24 小时开通,对游客的投诉和意见建议及时进行处理,不 断提高服务质量,保证每一位游客都能得到满意的服务。 3、售后服务 在旅客运输中, 难免会碰到投诉现象, 我公司为提高客户满 意度, 及时解决客户投诉问题, 制定了投诉受理制度, 设立了投 诉处理机构,并设立了投诉电话: 0571-********。对违约的情 况制定了相应的违约赔偿标准, 对内部人员制定了奖惩办法, 并 遵照严格执行。 1)记录投诉内容 根据旅客投诉登记表详细记录客户投诉的全部内容, 如投诉 人、投诉时间、投诉对象、投诉要求等。 2)判断投诉是否成立 在了解旅客投诉的内容后,要确定旅客投诉的理由是否充 分, 投诉要求是否合理。如果投诉并不成立, 就可以委婉的方式 答复客户,以取得旅客的谅解,消除误会。 3)确定投诉处理责任部门 依据旅客投诉的内容, 确定相关的具体受理单位和受理负责 人。 4)责任部门分析投诉原因 要查明旅客投诉的具体原因及造成旅客投诉的具体责任人。 5)公平提出处理方案 依据实际情况, 参照旅客的投诉要求, 提出解决投诉的具体 方案。 6)提交主管领导批示 针对旅客投诉问题,主管领导应对投诉的处理方案一一过 目, 并及时做出批示。根据实际情况, 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 尽 力挽回已经出现的损失。 7)实施处理方案 处罚直接责任者,通知旅客,并尽快收集客户的反馈意见。 对直接责任者和部门主管要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罚, 依照投诉所 造成的损失大小, 扣罚责任人一定比例的绩效工资或资金。对不 及时处理问题而造成延误的责任人也要追究相关责任。 8)总结评价 对投诉处理过程进行总结与综合评价, 吸取经验教训, 并提 出改善对策, 从而不断完善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业务运作, 提高客 户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降低投诉率。
服务承诺:根据2023-2024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党政机关公务出行定点服务机构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标项: 一 )要求,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一、报价一览表。 注:1.折扣率是指单程、半日租赁、一日租赁、长途租赁费用的折扣率,包括油(电、气)费等所有费用,不包括过路过桥(渡)费、停车费、驾驶员食宿费,过路过桥(渡)费、停车费按实结算,服务产生的驾驶员食宿由采购人负责。超时、超程费用另计(详见报价一览表)。 2.“基准价×折扣率”为该申请供应商第二阶段授予合同的最高价,采购人可以根据基准价和折扣率,确定采购的最终价格。申请供应商的折扣率不得高于给予其他客户的折扣率以及日常对外公布的折扣率。 二、我方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和相关公车租赁行业各项管理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自觉维护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利益,树立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公车租赁供应商良好形象。 三、我方承诺严格执行《2023-2024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党政机关公务出行定点服务机构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全部条款和规定,在入围经营范围内和业务开展区域内全面履行响应承诺,服务标准不低于汽车租赁经营服务规范及其他行业规定的相关条款,圆满完成各公车租赁服务任务,确保质量,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 四、我方承诺实行明码标价,优惠公开。我方将设立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公车租赁柜台和专人接待,并在公司内明显位置公示市场公开报价、服务承诺,以及公车租赁价格、质量、服务的监督管理办法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及时更新公车租赁价格信息;保证在与同类企业竞争中,不使用恶意竞价等非正当手段。 五、我方承诺成立公车租赁服务团队,积极参与直接议价、二次竞价等;在参与各种公车租赁项目时,合理报价的优惠幅度不低于响应折扣率。 六、我方24小时服务电话: 0571-******** ,总协调人: 胡志左 ,职务: 总经理 ,办公电话: 0571-******** ,手机: 153*****581 。 七、我方承诺对本项目“先服务、后结算”制度,依据采购人出具的有效函件(如公函、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或签署的合同、协议等实施公车租赁服务,原则上不在服务前要求采购人提供押金、抵押、信用授权等。如有特殊情况将与采购人协商,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予实施。 八、我方承诺符合以下要求: (一)供应商要求 1.标项1:自有营运车辆规模在10辆(含)以上,具有《道路运输证》且全部是新能源,响应车辆实行公车公营模式; 标项2:自有营运车辆规模在300辆(含)以上[自有营运车辆:营运车辆为申请供应商或联合体一方所有或集团公司(含下属公司)所有],具有《道路运输证》且全部是新能源; 标项3:自有车辆规模在10辆(含)以上且全部是新能源,车辆行驶证或自有车辆证明须属于同一供应商,租赁车辆的使用性质在行驶证上已注明。汽车租赁经营者和提供驾驶服务的供应商没有投资关联。 2.标项1、2:驾驶员具有有效的《从业资格证》,且无犯罪记录; 标项3:驾驶员是申请供应商或联合体一方的在职正式职工,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无犯罪记录且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3.应使用符合浙委办发[2018]96号文件要求的车辆提供政府采购服务,明确用于保障公务出行用车租赁车辆数量。 4.为提供的车辆投保交强险及承运人责任险。除按国家规定投保的交强险外,申请供应商应具有风险控制措施,如向保险公司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等其他险种、采用安全保障基金等风险管理措施进行自保或内保,同时承诺按法律确定的责任履行赔偿义务。 5.响应车辆应按规定安装并使用GPS监控设备,应具有监控平台。 6.配备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匹配的组织管理机构、岗位设置和人员。 (二)服务方案和服务要求 1.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积极主动与采购人配合,并在不超过承诺的公车租赁服务期限内完成公车租赁工作。对承接的公车租赁服务业务,单独建立帐户核算。 2.按采购人提出的需求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并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内容应包括承运时间、起止地点、线路、承运人员、日程安排、费用及结算方式、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意外风险(应包括意外风险承担方式、承担种类及金额)等条款。其中,对于采购人提出的新能源车租赁服务需求,应结合现行政策及用户条件,制定充分可行的服务方案。 3.按照合同要求,选派相应资质和安全技术性能良好的车辆和人员提供客运服务。如需临时调换(但不允许转包)须征求采购人意见。 4.建立用户投诉和回访制定。在合同期内定期征求用户意见建议,并形成记录;公布24小时服务监督电话;在受理投诉24小时内,了解核实情况,经核实确属本企业相关当事人员责任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于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5.保持车容整洁,车辆各部件完好有效。如发生机械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不能继续履行服务等情况,应妥善解决,提供换车服务,保障用户需求。 6.设有专线服务电话7*24小时服务,不论业务量大小,随时响应采购单位的各项要求,并按采购单位要求免费提供上门服务。提供24小时叫车服务,公布24小时叫车电话。对于租赁服务,若车辆出现机械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不能继续履行服务等情况,无法正常行使,将及时提供救援服务,若1小时内不能修复,将提供替换车为承租人提供客运服务。 7.重大活动服务应按照政府相关组织部门任务要求,申请供应商提供客运服务保障。 8.严格履行响应承诺的各种特惠和延伸服务;积极创新,满足并探索公车租赁服务新方式。 9.建立车辆详细档案以及客户档案,提供及时维修、检修及保养服务,确保租赁服务车辆具有良好的技术状况;对公车租赁业务建立采购人档案,档案内容应有需求一览表、验收单,实行“表单合一”管理,开展跟踪服务。 10.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采购单位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九、我公司具有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等内部管理制度。 十、我公司具有车辆GPS监控平台、与自身业务规模匹配的软件管理系统。 十一、我公司承诺无条件响应征集通知的各项要求。 十二、我公司承诺按照国家、地方最新政策标准执行。 十三、我公司同意在审核通过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后,视为签订框架协议。 十四、我公司承诺对获知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我公司承诺按照采购人的需要签订保密协议。 十五、促进绿色发展有关政策。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商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其包装要参考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印发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提倡供应商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 十六、我公司谨承诺,除上述内容外,申请文件中全部信息及承诺内容以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所填报的全部信息将成为本承诺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pdf

优惠率 85%


标签: 党政机关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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