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耿镇街道办事处2023年耿镇第三至第八批次地块土壤污染评估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西安市高陵区耿镇街道办事处2023年耿镇第三至第八批次地块土壤污染评估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包1(2023年耿镇第三至第八批次地块土壤污染评估项目(二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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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格致有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830,000.00元 |
合同包1(2023年耿镇第三至第八批次地块土壤污染评估项目(二次)):
服务类(陕西格致有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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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2023年耿镇第三至第八批次地块土壤污染评估项目 | 对2023年耿镇第三至第八批次地块(6个地块)土壤污染评估项目的相关资料定期更新、已评审地块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的资料审查、进行评审数据汇总分析、评审地块相关档案管理及 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季度和年度总结报告等 | 完成本项目土壤污染报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工作内容包括形式审查、会前准备、会议室布置、组织专家预审和现场踏勘、会后资料汇总;对待评审地块开展评审材料形式审查、出具评审意见报告;督促申请单位在规定时间将调查报告及相关文件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并配合开展评审结论录入系统及从业单位、个人执业情况登记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和自然资源部印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号)、《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等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环函〔2020〕149号 )文件要求,规范组织西安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及完成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 1,830,000.00 |
郑文力(采购人代表)、伍辉、田刚红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中收费标准收取,本项目为服务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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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2023年耿镇第三至第八批次地块土壤污染评估项目(二次) | 2.164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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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西安市高陵区耿镇街道办事处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耿镇街道苏虎路副6号
联系方式:139*****685
名称:瑞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303号保利中达广场2207室
联系方式:177*****151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77*****151
瑞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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