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2023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质检单位结果公告

东港市2023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质检单位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东港市2023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质检单位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3-06-02 至 2023-06-05
撰写单位: 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刘忠信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东港市2023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质检单位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东港市2023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质检单位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东港市2023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质检单位

供应商名称:丹东锐达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振兴区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花园东路8-1号

中标(成交)金额:40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东港市2023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质检单位

服务类

名称:东港市2023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质检单位(C********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东港市2023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质检单位

服务要求:2.1.质量检测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质量检测; 2.2.项目试验检测机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证书; 2.3.提供完整检测报告; 2.4.成交供应商须保持与采购人的联系,随时交流工作的进展情况。 2.5.须保证试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6.质量检测单位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服务时间:本工程的服务周期为工程施工单位提请竣工验收后30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晖、王运波、肖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东港市2023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质检单位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港市财政局本级            

地址:辽宁省东港市东港路129号              

联系方式: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辽宁省丹东东港市芳清街8号           

联系方式: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2_东港市2023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质检单位.docx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东港市2023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质检单位

供应商名称:丹东锐达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png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建设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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