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门港交通装配式构件仓储基地(二期)(施工图设计)项目已完成评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已推荐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现根据《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评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头门港交通装配式构件仓储基地(二期)(施工图设计) 项目登记号:临招******* 监管部门:临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监管备案号:临建招备[2023]066号 招标单位(招标人):临海市金湖物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临海市头门港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头门港交通装配式构件仓储基地(二期)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557.58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72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锅炉房、综合楼、室外停车场、交通构件堆场、钢筋堆放区及景观绿化、道路、给排水管网等附属配套工程。 招标范围:头门港交通装配式构件仓储基地(二期)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如需二次深化设计的,二次深化设计也包含在内),并承担各阶段成果评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参与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后续服务,相关费用(含评审费、会务费、餐费、专家费等一切费用)包含在设计费内。承担施工图审查合格前的各类审查评审及施工图审查送审工作(除施工图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外,其他可能涉及的评审审查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标段数:1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标底或预算:投标总报价不高于104.39万元 计划工期: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30日历天内完成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施工图设计等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剩余图纸及专项工程设计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40 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图审。2、后续服务:从开工之日起到工程验收备案为止。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05-12 二、候选人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浙江省台州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报价:******元 工期: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30日历天内完成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施工图设计等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剩余图纸及专项工程设计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40 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图审。2、后续服务:从开工之日起到工程验收备案为止。 质量:满足国家及省市规范标准及临海市相关规定,达到设计深度,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项目负责人:郑必富 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证书号:201*****463 第二中标候选人:国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报价:******元 工期: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30日历天内完成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施工图设计等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剩余图纸及专项工程设计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40 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图审。2、后续服务:从开工之日起到工程验收备案为止。 质量:满足国家及省市规范标准及临海市相关规定,达到设计深度,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项目负责人:徐晟 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证书号:201*****960 三、公示期 公示期:三个日历天
四、质疑或投诉 投诉部门:临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投诉地点:浙江省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投诉电话:0576-******** 招标单位(招标人): 临海市金湖物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133*****030 代理机构:浙江中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76-********
如要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及《工程建设投诉须知》格式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温馨提示:请中标单位接到通知后将有关费用缴入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开户名: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歌支行; 履约金账号:201*****229**********; 交易服务费账号:201*****229**********; 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咨询电话: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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