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立医院医用液氧及高纯二氧化碳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宿州市立医院医用液氧及高纯二氧化碳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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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QT*********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立医院医用液氧及高纯二氧化碳采购项目(一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液化空气(合肥)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武里山路1488号

中标(成交)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宿州市立医院医用液氧及高纯二氧化碳采购项目(一包)

品牌(如有):AirLiquide

规格型号:医用液态氧纯度≥99.5%

数量:600 吨

单价:1215 元/吨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文玉(组长),裴桂皊,陈守君,王莉,谷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采用“一中一备”方式。“一中一备”即相应包的第二中标候选人(林德梅山(南京)气体有限公司)为备选供货单位。在本次招标的整个供货(服务)期限内,若中标人出现缺货、断货或其他紧急情况,招标人需替代采购备选品时,备选供货单位须不受投标有效期等条件限制,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及服务承诺进行替补供货。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中号国际博览城32三楼栋7-10 ,联系方式:188*****81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

地 址: 宿州市汴阳三路616号

联系方式: 153*****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32三楼栋7-10

联系方式:188*****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188*****81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成交公告

3.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其它公示内容


标签: 医用液氧 二氧化碳 高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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