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D0623-025F)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6月6日
一、评标情况
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汉中卷烟厂ZB45包装机组烟包外观成像检测装置改造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成都顺泽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320.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深圳市三叶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37.87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深圳市联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30.525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成都顺泽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三叶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联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成都顺泽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三叶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联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三、其它
(1)公示期: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6日。公示期内招标代理机构未收到书面异议,招标人定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公示媒体:《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西北信息报》《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发布。
四、监督部门: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汉中卷烟厂相关职能监督部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汉中卷烟厂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大河坎镇
联系人: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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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一号A座27楼
联系人:沙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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