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皮肤病医院保德路院区2号楼制剂室临时用房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中标结果公示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保德路院区2号楼制剂室临时用房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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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皮肤病医院保德路院区 2 号楼制剂室临时用房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中标
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SHCSC2023G046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上海市皮肤病医院保德路院区 2 号楼制剂室临时用房项目设计施工一体
化:
中标人:上海通鹏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含联合体: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
司) 中标价格:1269.3492 万元
二其他: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保德路院区 2 号楼制剂室临时用房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已经公开招
标评审,产生中标单位,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编号:SSHCCAC2023G046
2项目名称:上海市皮肤病医院保德路院区 2 号楼制剂室临时用房项目
3招标人:上海市皮肤病医院
4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
5评标时间:2023 年 6 月 5 日下午 13:30
6中标结果公示时间:2023 年 6 月 6 日
7中标结果公示截止时间:2023 年 6 月 8 日
8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通鹏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联
合体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柏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上海畅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评审小组成员:蒋浩良邵春郭伟刚王翠娥张仁杰
投标单位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质疑,递交质疑投诉函的相关要求如下:
1递交书面质疑投诉函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事实依据及诉求。
2提出质疑投诉为法人单位的,必须为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的原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
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述原件和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投诉为自然人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并提供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4质疑投诉必须提供联系人的真实通讯方式,包括电话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5质疑投诉必须在招投标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送达本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6质疑投诉函须由质疑投诉人或法人委托人本人当面送达,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 1539
号 B 座 11 楼。
7对匿名质疑投诉件不予受理。
8对无理或恶意质疑投诉的个人和单位,通过公司诚信信息库记录在案,并在诚信评价会
上予以公布,必要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和反诉的权力。
9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公开质疑投诉监督联系方式,联系人:王淮海,监
督电话:63279000。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市皮肤病医院
地 址:保德路 1278 号
联 系 人:苏孟杰
电 话:6183302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 1539 号 B 栋 11 楼
联 系 人: 张鑫杨述雁
电 话: 6327900011471148
电子邮件: zhangxinshcsc.net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设计施工 制剂室 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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