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望区2023年移动载体公交车社会宣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博望区2023年移动载体公交车社会宣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SYZTB-2023-131
二、项目名称:博望区2023年移动载体(公交车)社会宣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马鞍山锦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111号1号办公楼310室
成交报价(元): ******.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博望区2023年移动载体(公交车)社会宣传项目 服务范围:为扩大博望区对外知名度,提高马鞍山、南京市民对博望区知晓率,拟利用博宁公交、马鞍山至博望公交车身广告作为移动载体,刊播我区在长三角一体化、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人文风光等方面取得的成就 服务要求: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正式刊播广告之日起12个月时长 服务标准: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谈判小组人员)名单:刘尚华 、何良红、朱一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湖南东路2899号(江南大健康科技园6楼),联系电话:055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马鞍山市博望区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马鞍山市博望区永新路1号
联系人:朱一全
联系方式:0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湖南东路2899号(江南大健康科技园6楼) 邮编:******
联系电话:055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雨骋、徐海燕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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