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

ZCYXJYB[2023]-05-01

发布时间:2023-06-05 21:3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ZCYXJYB[2023]-05-01

二、项目名称:第三师某单位2023年度劳务用工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元) 新疆名厨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塔中路15号原一师检察院分院5楼
2 报价:*******(元) 新疆金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新疆图木舒克市前海东街2号明珠商务酒店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某单位食堂劳务承包服务(标项1) 第三师某单位2023年度劳务用工服务采购项目(标项1)

食堂配备14名服务人员,满足一日三餐560左右人员的就餐服务工作。

一、人员配备及要求

1.食堂配备14名服务人员,满足一日三餐560左右人员的就餐服务工作。

2.岗位设置:厨师长、炒锅厨师、面点厨师、现场负责人、切配兼保洁。

3.派遣到采购人单位的劳务人员,由中标单位按国家标准缴纳派遣人员的社保和商业保险,遇生病、意外事故等一切费用及相关事宜,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4.派遣到采购人单位的劳务人员必须持有效期内的体检材料、健康证及从业资格证。

5.所有派遣到采购人单位的劳务人员,必须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暂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与采购单位签订有效的保密协议。

6.派遣到采购人单位的劳务人员须符合餐饮服务工作的统一着装,服装由中标单位提供,人员年龄不超过45岁。餐饮工具按照甲方现有设备为准,不得以甲方餐饮设备不全为由,拒绝制作。

7.每批次到达的食材,中标单位须派专人进行食堂卸货、物资核对,并按要求摆放整齐。

8.乙方餐饮服务人员需定岗定位,食堂设备操作定专人使用,其他人员严禁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具体详见第三章节,“采购需求”。


一年

1.按照采购人的工作休息模式,每班次在岗人员不少于12人,全年按照岗位进行平衡。

2.服务单位在派遣服务人员前,需向服务人员明确告知被服务单位的休息及工作模式及其岗位职责等其它要求,同时按照甲方要求缴纳伙食费用6元/人/天,费用由乙方统一缴纳至甲方指定帐户内。

3.乙方派遣的服务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体检,并向甲方提交使用工人的体检报告,对患有智力障碍、残疾、中度糖尿病、二级及以上高血压、心脏病、脑梗等疾病的人员,严禁派遣至甲方工作岗位当中。

4.乙方必须为全体聘用人员购买社保、雇主险及意外伤害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项事宜有权利监督,并有权拒绝使用未购买社保、雇主险及意外伤害险的工人。

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某单位劳务用工服务(标项2) 第三师某单位2023年度劳务用工服务采购项目(标项2)

外协工合计20名服务人员,满足单位车辆运行、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环境区域卫生、绿化区域养护、污水厂设备运转、医护工作等服务。

一、人员配备及要求

1.外协工合计20名服务人员,满足单位车辆运行、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环境区域卫生、绿化区域养护、污水厂设备运转、医护工作等服务。

2.岗位设置:驾驶员、水电维修工、保洁环卫工、绿化工、污水厂管理员、医护人员。

3.派遣到采购人单位的劳务人员,由中标单位按国家标准缴纳派遣人员的社保和商业保险,遇生病、意外事故等一切费用及相关事宜,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4.派遣到采购人单位的劳务人员必须持有效期内的体检材料、健康证及从业资格证。

5.所有派遣到采购人单位的劳务人员,必须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暂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与采购单位签订有效的保密协议。

6.乙方服务人员需定岗定位,所有设备操作定专人使用,其他人员严禁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具体详见第三章节,“采购需求”。


一年

1.按照采购人的工作休息模式,每班次在岗人员不少于16人,全年按照岗位进行平衡。

2.服务单位在派遣服务人员前,需向服务人员明确告知被服务单位的休息及工作模式及其岗位职责等其它要求,同时按照甲方要求缴纳伙食费用6元/人/天,费用由乙方统一缴纳至甲方指定帐户内。

3.乙方派遣的服务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体检,并向甲方提交使用工人的体检报告,对患有中度糖尿病、二级及以上高血压、心脏病、智力障碍、脑梗、残疾等疾病的人员,严禁派遣至甲方工作岗位当中。

4.乙方必须为全体聘用人员购买社保、雇主险及意外伤害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项事宜有权利监督,并有权拒绝使用未购买社保、雇主险及意外伤害险的工人。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彩云,曾定红,乐文菊,赵昌荣,任家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 2号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一标段:8000.00元;二标段:8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某单位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区直辖县 图木舒克市

联系人:肖亚文

联系方式:0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宇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图木舒克市幸福小区20号楼1单元122室

联系人:赵丽

联系方式:181*****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丽

电 话:18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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