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泵热水器、家用打印机、吸尘器、车用玻璃水、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新污染物、食品接触用纸制品新污染物监督抽查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热泵热水器、家用打印机、吸尘器、车用玻璃水、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新污染物、食品接触用纸制品新污染物监督抽查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10*****023**********-********
二、项目名称:热泵热水器、家用打印机、吸尘器、车用玻璃水、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新污染物)、食品接触用纸制品(新污染物)监督抽查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2 | 家用打印机、家用打印机(噪声) | ******.00元 |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光华东街5号 |
3 | 吸尘器 | ******.00元 | 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山东菏泽市牡丹区上海路4666号 |
4 | 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新污染物) | *****.00元 |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 闵行区江月路900号 |
5 | 热泵热水器 | ******.00元 |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西78号 |
6 | 食品接触用纸制品(新污染物) | ******.00元 |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 闵行区江月路900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4 | 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新污染物) | 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新污染物) | 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新污染物),计划抽样50批次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办法(试行)》《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等规定以及服务合同、任务委托书的要求实施本项目中的抽样(含买样)、运输、检测、样品存储及市场调查、数据汇总、信息报告、质量分析、样品处置等工作。 |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 GB/T *****-2019塑料制品中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
5 | 热泵热水器 | 热泵热水器 | 热泵热水器,计划抽样10批次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办法(试行)》《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等规定以及服务合同、任务委托书的要求实施本项目中的抽样(含买样)、运输、检测、样品存储及市场调查、数据汇总、信息报告、质量分析、样品处置等工作。 |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 SHSSXZ0159-2023 热泵热水器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
6 | 食品接触用纸制品(新污染物) | 食品接触用纸制品(新污染物) | 食品接触用纸制品(新污染物),计划抽样200批次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办法(试行)》《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等规定以及服务合同、任务委托书的要求实施本项目中的抽样(含买样)、运输、检测、样品存储及市场调查、数据汇总、信息报告、质量分析、样品处置等工作。 |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 GB *****.3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食品接触用纸中多氯联苯的测定 |
3 | 吸尘器 | 吸尘器 | 吸尘器,计划抽样30批次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办法(试行)》《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等规定以及服务合同、任务委托书的要求实施本项目中的抽样(含买样)、运输、检测、样品存储及市场调查、数据汇总、信息报告、质量分析、样品处置等工作。 |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 SHSSXZ0163-2023 吸尘器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
2 | 家用打印机、家用打印机(噪声) | 家用打印机、家用打印机(噪声) | 家用打印机,计划抽样20批次;家用打印机(噪声),计划抽样20批次。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办法(试行)》《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等规定以及服务合同、任务委托书的要求实施本项目中的抽样(含买样)、运输、检测、样品存储及市场调查、数据汇总、信息报告、质量分析、样品处置等工作。 |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 SHSSXZ0032-2023 家用打印机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宏玖,郎敏斐,戴华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约定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本次政府购买服务的竞争性磋商项目的10供应商均通过了资格、符合性检查。其人力资源配置、设备和环境条件、增值服务均可完全满足检测要求,且在磋商过程中较好响应了专家组关心的主要问题。 (2)包件1因不足3家供应商流标 (3)各供应商的技术服务和商务能力存在一定的差异。经过综合评价,其中包件2、3、5中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分别为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则在包件4和6中脱颖而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肇嘉浜路301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华东计量检测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桂箐路69号27号楼607室
联系方式:138*****1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佳贇
电 话:138*****107
2023年06月06日
2023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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