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洪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耗材货物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鼓楼区洪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耗材货物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FJHFZX-TP047(招标文件编号:2023-FJHFZX-TP047)
二、项目名称:鼓楼区洪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耗材货物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西敏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剑南街办龙光东大道299号(同创国际大商汇)D3栋112号2楼
中标(成交)金额:23.*******(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江西敏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75%酒精消毒液、84消毒液,等货物详见响应文件。 | 山东利尔康;北京国医研,等货物品牌详见响应文件。 | 60ml*翻盖、500ml,等货物规格型号详见响应文件。 | 1批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专家:林步新、林华影;采购人代表:袁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a.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1)以成交通知书所列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 1.1%。代理费按前述标准计算不足肆仟元的按肆仟元收取。(3)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4)服务费缴纳信息:开户名称:福建泓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账号:811 130 101 260 052 7072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所有报价人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予以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鼓楼区洪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福三路42号4号楼
联系方式:刘斯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泓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幢1610室
联系方式:许洁榕 黄婧怡 吴雯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洁榕 黄婧怡 吴雯
电 话: 0591-********
标签: 医用耗材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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