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常宁市第三人民医院眼科超声乳化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常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常宁市第三人民医院眼科超声乳化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常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常宁市第三人民医院(眼科)超声乳化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6月6日
采购合同编号:常财采计[2023]031号-1
采购人(全称):常宁市第三人民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江西靖鸿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常宁市第三人民医院(眼科)超声乳化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常财采计[2023]031号
3、项目内容:常宁市第三人民医院(眼科)超声乳化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罗先生
6、联系电话:0734-*******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年06月06日,完成日期:2023年07月06日。总日历天数:30天。
2、地点:详见采购合同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常宁市第三人民医院(眼科)超声乳化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验收方式:详见采购合同
验收标准:详见采购合同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05-29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采购人执三份,供应商执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05月29日
合同订立地点:详见采购合同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胡华东 委托代理人:吴聪
电 话:151*****759 电 话:183*****346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高坑镇医疗器械产业园A区12栋2楼0077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市楚萍支行
帐 号:191*****1847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标签: 超声乳化仪 人民医院 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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