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老年大学扩建项目预制构件吊装分包合同

福建老年大学扩建项目预制构件吊装分包合同

福建老年大学扩建项目施工图纸中预制构件吊装工程所应承担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预制构件卸车、转运、摆放、吊装、定位、安装。

(2)自备塔吊吊钩以下的所有小型机具与小型设备,操作工人需具备相应资格证书。

(3)就该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招标人负责,未经招标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4)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编制好预构件吊装施工技术方案,每月25日前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招标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完成上述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招标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5)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6)自觉接受招标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招标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7)按招标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招标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招标人办理交工验收。

(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招标人提供或租赁给中标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9)中标人须服从招标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中标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分包工作有关的所有义务。

(10)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和福建建工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管理,包括质量、安全、进度及工作面、塔吊资源等的调度安排。

2.1 投标人必须是本邀请函注明的的邀请人。

2.2 投标人应诚实可信、无不良记录,具备与工作内容相适应的施工组织能力和经济实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相应资质。

2.4 根据项目规模及性质,被招标选中人应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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