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000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国家建筑城建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2023年长沙市建设工程建筑机械设备(设施)监督检测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00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2023年长沙市建设工程建筑机械设备(设施)监督检测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详见附件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玖万捌仟壹佰伍拾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2023年长沙市建设工程建筑机械设备(设施)监督检测 | 政府采购编号 | CSCG-202*****0004 | 采购代理编号 | BSZXZC-2023-022 | 服务内容 | (一)监督检测的范围 本项目实施范围包含:长沙市已办理相关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各在建工程。具体的监督抽检工作,根据工程的性质、特点、规模、施工进度等因素综合确定。检测内容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桥(门)式起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等起重施工升降设备设施。 (二)覆盖范围 监督抽检覆盖率由监督组根据施工进度和项目情况申报,满足覆盖率的要求。建筑机械设备监督检测项目数量覆盖率50%。 | 报价 | 大写:玖拾玖万捌仟壹佰伍拾元人民币整 小写:******元人民币整 | 合同周期 | 服务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项目负责人 | 赵光耀 | 备注 | / | 分项价格表项目 名称:2023年长沙市建设工程建筑机械设备(设施)监督检测 包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检测项目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费用小计(元) | 检测内容 | 收费标准 | 1 | 塔式起重机 | 430 | 台 | 525 | ****** | 技术资料审查、作业环境及外观检查、金属结构及连接检查、轨 道、主要零部件与机械、电气、安全装置与安全防护、试验、液压系统、操纵系统等。 | 湘发改价费【2019】224号附件(四)10 | 2 | 施工升降机 | 400 | 台 | 220 | ***** | 3 | 物料提升机 | 50 | 台 | 220 | ***** | 4 | 桥门式起重机(10t) | 50 | 台 | 595 | ***** | 桥门式起重机(16t) | 50 | 台 | 805 | ***** | 桥门式起重机(45t) | 50 | 台 | 1820 | ***** | 5 | 吊篮 | 1200 | 台 | 220 | ****** | 6 |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 1200 | 机位 | 207 | ****** | 合计费用(元) | ******元 | 备注 | /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5-10 —— 2023-12-31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采取合同约定的方式,乙方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60%的项目启动费,全年度检测任务全部完成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 支付余下费用。如乙方实际完成的任务数量不足本合同约定,则按照第2条约定的单价核减合同金额。 4.2 收款账户: 工行岳麓山支行(国家建筑城建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90*****092********)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乙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按照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监督检测工作。乙方不得伪造检测数据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如果发现乙方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情况,甲方将立即终止监督检测合同,上报有关部门,签发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并追究乙方的其他责任。 2)乙方要配备充足的检测人员,确保按时完成甲方委派的检测任务。 3)乙方要及时出具检测报告和报送检测不合格情况。乙方在检测过程中发现现场的检测项目有不合格的情况,应在12小时内将不合格情况报告甲方。 4)乙方要妥善保存检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和检测过程影像,接受甲方随时抽查。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其他机构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应派人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 2)符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305-2013)的要求,符合本行业的其他规范和标准要求。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甲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2)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 3)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 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 5)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6)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定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 6.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 2) 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6.3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 6.4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 2)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到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4)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6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雨花区朝晖路29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南路36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