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望远镜及GPS定位采购合同公告

阿勒泰地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望远镜及GPS定位采购合同公告

订立合同各方:

需方: (甲方)阿勒泰地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供方: (乙方)北京天创大地科技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以遵守执行。

一、采购品目、规格、数量

1、品目:双筒望远镜。

规格型号:双筒望远镜;10×50;视场:122m/1000m;镀膜:多层宽带镀膜;近焦:7m;分辨率:4.8;透过率:70%;棱镜材质:BaK4;出瞳直径:θ7.14mm;出瞳距离:25.5mm;相对亮度:51;眼罩:旋转式;脚架接口:有;尺寸:206X67X135mm;重量:840克。

数量:30架。

2、GPS定位仪。

   规格:接收性能,通道:50通道 L1+载波;3.2英寸显示屏;差分:支持SBAS(MSAS、WAAS、EGNOS);天线:高灵敏抗干扰天线;输出:最大4Hz输出率辅助定位;支持AGPS定位精度: 3-5米(单点) 1-3米(SBAS);差分精度:<1米(NCT,RTCM,CMR,CMR+等等);

数量:8部。

二、乙方(供应商)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

三、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供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数量必须与报价表一致。如规格发生变化,应提前通知需方。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检测标准,具有合法手续。供方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项目,应按照国家关于相关行业中有关的规定及标准执行。包装必须为原包装且密封完好不得拆封,货物到达指定地点经需方验收出现质量问题的,供方应负责包换和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重大问题供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四、产品交货方式、地点、交货时间

a)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10日内。

b) 交货地点:阿勒泰市

c) 交货方法:送达使用单位

五、货款结算、价格

供方所报价格为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价格(含运费合理损耗 等费用)。合同价人民币7.5万元(柒万五仟元整)。货物到达指定地点经供方安装需方验收合格,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后,若无质量问题财政部门支付100%货款。

六、验收标准

i. 整机完好,厂家长期授权文件。

ii.供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100%(百分之百)。

七、验收方法

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方成员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方应随同产品向需方交付合格证等资料,厂家出具的授权函。否则不予验收。货物交接后供货方按厂家指定“三包”质量相关规定,执行维修保养。

八、违约责任

供方所交付货物规格、型号与合同不相符的,需方有权拒收, 需方没收供方所交质量保证金、并向供方收取5%的违约金,供方逾期交货,每日偿付货款金额2%的违约金,超过十天仍不能交付产品的,需方可解除双方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如对产品的质量发生了争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 1、协商解决 ( );2、向财政部门投诉( );3、提请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财政部门投诉电话:0906—*******

十、其他

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各方均不得变更或更改、解除合同,未尽事宜可做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为供应商与政府采购单位买卖合同,一式四份,供方、需方各执一份,财政部门执二份。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或委托人: 法人或委托人:

签约时间:2015年6月1日 签约地点:阿勒泰市

附表:《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望远镜 G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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