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上海市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上海市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松协示字(2023)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拟以协议方式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松江区石湖荡镇 SJS*****单元21-01号地块 地块位置 东至延寿路、南至甘德路,西至塔汇路,北至育恩路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3.19 出让年限 70年 成交价(万元) *****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3.19
受让单位 上海汇智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备注: 1、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本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生活服务点不少于100平方米(计容),文体活动中心不少于300平方米(计容),新建公厕不少于55平方米(不计容),便民生活服务中心不少于1045平方米(不计容),北侧拟同步出让的 20-01 地块内规划配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室各 1 处,东侧拟同步出让的22-02 地块内规划配建养育托管点1处,上述配建的设施,设施均可与周边共享,允许根据建筑方案在同一开发主体建设的本单元 20-01、21-01、22-02 地块之间统筹,需保证设施类型和总量不减少。养育托管点宜布局在建筑物一层,其余公共服务设施应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公共服务设施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相关建设内容应在建筑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权属无偿移交石湖荡镇人民政府。 2、住宅管理要求: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 80 %,计*****.4平方米以上。 3、地上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包括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的11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

二、公示期:2023年06月07日2023年06月12日

三、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上海市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荣乐东路2111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庄春涛
联 系 人:021-********
电子邮件:

上海市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06月07日
,上海市,松江区,上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使用权 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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