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某部食堂劳务派遣公司选取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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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某部食堂劳务派遣公司选取服务项目的中
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 2022-JWHJEZ-F1016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 (包 )001食堂劳务派遣公司选取服务 :
中标人:宁波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 65.382000 万元
二其他:
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某部委托,就某部食堂劳务派遣公司选取服务第三
次招标编号: 2022-JWHJEZ-F1016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 2023 年 6 月 2 日 09 时 30
分,在浙江省某会议室进行开评标,本次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
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1项目名称:某部食堂劳务派遣公司选取服务项目第三次
2招标编号: 2022-JWHJEZ-F1016
3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宁波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653820.00 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杭州速派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688785.48 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宁波可口餐饮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687179.00 元
公示期: 2023 年 6 月 7 日至 2023 年 6 月 9 日
评审结果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豪
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
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有关部门
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某部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 A 座 17 楼 1706 室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0571-87981527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某部
地 址: /
联 系 人: 韦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 1 号楼 1706 室
联 系 人: 赵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15696717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选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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