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四医院长沙市第四医院岳麓院区医用织物洗涤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市第四医院长沙市第四医院岳麓院区医用织物洗涤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000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第四医院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楚润环保清洗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市第四医院岳麓院区医用织物洗涤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00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优惠率(%)
1 医用织物洗涤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详见招标文件135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贰拾柒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1 被单 1 1.697
2 被套 1 2.119
3 枕套 1 0.371
4 中单 1 1.300
5 新生儿被套 1 1.190
6 工作衣 1 2.808
7 工作裤 1 1.911
8 值班被套 1 2.080
9 值班被单 1 1.593
10 值班枕套 1 0.371
11 窗帘 1 2.685
12 约束带 1 0.254
13 大孔被 1 3.881
14 参观衣 1 1.684
15 病人衣 1 1.268
16 洗手衣 1 1.495
17 洗手裤 1 1.495
18 手术衣 1 3.348
19 大孔巾 1 1.313
20 小孔巾 1 1.073
21 无菌巾 1 0.780
22 毛巾被 1 2.126
23 毛毯 1 4.245
24 诊断床罩 1 0.806
25 浴巾 1 0.715
26 氧气瓶罩 1 0.631
27 空调被 1 3.718
28 毛巾 1 0.208
29 棉衣 1 4.245
30 包布 1 2.152
31 病人裤 1 1.060
32 枕芯 1 1.060
33 台罩 1 1.190
34 防护罩 1 1.060
35 牵引罩 1 1.060
36 帆布垫单 1 2.646
37 单脚套 1 1.190
38 夹孔被 1 1.495
39 手术单 1 1.976
40 药包袋 1 0.384
41 垫套 1 0.956
42 棉垫子 1 1.19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8-09 —— 2024-08-08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第四医院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由乙方将甲方布草运送到甲方指定位置,并与甲方工作人员当面清点,经双方确认签字作为结算凭证。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双方员工在交接脏、净、损医用织物后,在洗涤单上签字确认,各留一联,所签收的单据作为每月双方结算洗涤费用的对账核算凭证。

2.乙方每月与甲方进行洗涤总件及金额核对,根据洗涤量按合同约定单价计算付款金额,核实无误扣除乙方当月相应的违约罚款后,由乙方开具正规发票进行结算。

3.按月结算,甲方收到发票后完成医院付款审批流程后向乙方支付费用。

4.2 收款账户: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湖南楚润环保清洗服务有限公司:141*****60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洗涤服务要求

1.每天实行一收一送,错开上下班及治疗护理高峰期,满足临床工作需要。每日上午7点前(或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将上一天洗涤干净的医用织物用洁净车送回指定区域(包含临床、门诊各科室、病室),每日上午10点前(或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用污物车在指定区域(包含临床、门诊各科室、病室)收走当天甲方产生的脏污织。乙方制定相应应急预案,特殊情况接到甲方通知应加急收送。

2.指定地点收集清点脏污织物,严禁在病房收集清点,专车、专线运输(限污物梯);清洗消毒后的织物用专车运送到甲方规定区域,不能随意堆放,尤其不可堆放在地面。脏污织物及感染性织物分类收集,感染性织物单独装入不能穿透的且安全封口的橘红色袋中,注明“感染性织物”标识。

3.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相关规定和要求。

4.收送员工上岗前必须规范着装,佩戴胸牌方可进入甲方工作区域;乙方所有车辆和服务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员工做到礼貌待人,服务周到,文明收送。

5.收送员工和甲方工作人员在甲方指定区域对医用织物进行交接,清点数量,严禁在病房收集清点,保证数量准确,交接单签字确认后三方保存,洗涤数量以甲方管理员验收合格签字为准,出错率不得高于3%。因乙方原因造成洗涤物品缺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必须根据医疗机构特点进行洗涤,确保洗涤后医用织物达标,洗涤后的标准分为感观指标、物理指标及微生物指标。如因违反医疗机构洗涤流程,造成医用织物菌落数超标或者院感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和要求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感观指标:医用织物外观干净整洁,保持织物颜色,无水渍、无可除污渍、无异味、无异物、无破损。床上用品、毛巾类产品及服装等无人体掉落物。

(2)物理指标:按照SB/T*****要求,清洁织物表面的PH值应达到6.5-7.5;适用检测方法:按照GB/T7573进行。

(3)微生物指标:

①细菌总数≤200cfu/100cm2;

②清洁医用织物不得检出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

③适用检测方法:分别按照GB*****、GB*****、GB7918.5进行。

(4)洗涤用水的卫生质量应符合GB5749要求。

(5)洗涤剂、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洗涤和烘干设备应选用经国家检测合格、有加热功能的专用洗涤和烘干设备。

7.对破损的医用织物,乙方负责免费缝补。

8.遗失医用织物,根据织物使用期限折价赔偿。

9.洗涤按要求分类、专机洗涤,保证织物的质量,避免相互污染。分类时分病人织物及工作人员织物;脏污织物和感染染性织物;对顽固污渍,使用针对性强的除渍原料,进行人工除渍。

10.运输保障:配置足量密封车厢的运输车辆,医用织物经包装后再运输,脏、洁分车运输。

11.市政停水、停电时乙方应有针对预案,保证能在24小时内完成医用织物洗涤并交付使用,不得影响甲方医用织物的正常供应和使用,否则按相应违约处罚条款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洗涤质量要求
1.乙方需保证医用织物洗涤质量符合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卫生监督、环保等部门对医院医用织物洗涤的相关要求。
2.乙方要严格执行《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等规范要求。必须使用合格品牌的医用洗涤剂、消毒液对医用织物进行洗涤,按照规定比例配比含氯消毒液,不得使用强腐蚀性洗涤用品,满足各级医疗行政部门对院感及洗涤质量的各项要求。如因医用织物不达标所引起的纠纷和赔偿及政府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有全程监督、随机抽查权。
(三)质量标准

1.干净织物验收标准

序号 布草类别 验收标准
1 服装类 洁净无污渍,颜色鲜艳,无明显褪色,无破损,无掉色,无脱线,衣领、袖口、裤边熨烫整齐,线条清晰,对襟匀称,棱色分明
2 被服类 干净无血渍,无可除污渍和明显印渍,缝补规范整齐,拉链、搭扣、被服扣带作用正常,无破损,脱线,边角对熨平整,打包整齐
3 巾类 干净无血渍,无明显可除印渍,缝补整齐,无发纱、断纱,无爆窿,不起球,手感柔软,不发黄,色泽白净
4 其他大件 缝补整齐,熨烫平整,打包整齐,无明显可除印渍,干净鲜艳
2.对所有洗涤完毕的物品要求进行整烫,无破损、无残缺、无毛边,对破损、残缺和毛边的要进行缝补、修剪。送回时应完全无污渍划痕,缝补完好,熨烫平整和折叠有序。
3.如因乙方洗涤、运输等原因使甲方洗涤物品损坏而无法正常使用或修复,乙方应无条件照价赔偿。
4.乙方须保障甲方医用织物正常使用,寿命达到如下协议:
名称 时间 1-3个月(%) 4-6个月(%) 7-9个月(%) 10-12个月(%) 13-15个月(%) 16-18个月(%) 19-24个月(%)
报损率 0% 0.2% 0.4% 0.5% 1% 1.2% 1.5%
赔付比率 100% 80% 60% 50% 40% 30% 20%
备注:约定标准中“赔偿比”是甲方织物实际进价的赔偿百分比,“报损率”是指每单类织物月洗涤总数量中许可乙方报损的百/分比,报损率可逐月下移分摊。
5.乙方应保障织物的正常使用,如织物投入使用24月内出现破损、丢失等影响甲方使用的情形,乙方应按上述约定进行赔付。
6.甲方已使用过的医用织物,双方需共同协商签字,确认其磨损度、原布纤损伤度,再确定相应洗涤周期和洗损赔付方案。
7.乙方接洗甲方织物四个星期内,乙方对甲方已使用过的旧被服、衣物进行分拣和织物报损确认,确认原则参考本合同“织物报损原则”进行,乙方每天进行分拣和挑选,单独将应报损的织物交给甲方织物周转库房,由甲方总务科织物周转库房主管人员及乙方人员综合评定;确认不能继续使用的,由织物周转库房写好报废单注销报废。
8.织物报损标准(见附件1)
9.对洗涤完毕的物品的包装和标识应做好区分,避免在后面运输、搬运过程造成二次污染;
10.修剪,缝补后的物品应满足该物品应有的使用要求
(三)洗涤院感要求
1.乙方应根据医用织物的特点,选择适合的洗涤工艺标准,科学安排洗涤工序,保证洗涤质量,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洗被服物品和洗涤场所进行抽查和检验,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2.脏污织物洗涤消毒要求
(1)应遵循先洗涤后消毒原则,根据医用织物使用对象和污渍性质、程度不同,应分机或分批洗涤、消毒。(2)新生儿、婴儿的医用织物应专机洗涤、消毒,不应与其他医用织物混洗。
(3)手术室的医用织物(如手术衣、手术铺单等))宜单独洗涤。
(4)布巾、地巾宜单独洗涤、消毒。
(5)宜选择热洗涤方法。选择热洗涤方法时可不作化学消毒处理。
3.感染性织物洗涤消毒要求
(1)不宜手工洗涤,宜采用专机洗涤、消毒,首选热洗涤方法。
(2)机械洗涤消毒时可采用洗涤与消毒同时进行的程序。
(3)采用水溶性包装袋盛装感染性织物的,应在密闭状态下直接投人洗涤设备内。
(4)对不耐热的感染性织物宜在预洗环节同时进行消毒处理。
(5)朊病毒、气性坏疽、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或其他有明确规定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感染性织物,以及多重耐药菌感染或定植患者使用后的感染性织物,若需重复使用应先消毒后洗涤、消毒。
4.洗涤流程分为分检、洗涤、烘干、熨烫、修补、折叠等六个程序。乙方洗衣房布局合理,洁污分开,通风良好;洗涤、压烫、折叠、存放分区,布类由污到洁,顺序通过,不得逆行。
5.工作服和值班被服,须单机洗涤(达星级宾馆标准),专机烘干、熨烫、折叠和运输。
6.感染性织物严格执行消毒标准,专机烘干、熨烫、折叠和运输,防止交叉感染。
7.手术室织物、消毒供应中心织物、婴幼儿服装和被服等织物用物需专机清洗、专机烘干、熨烫、折叠和运输。
8.因洗涤服务原因造成不符合验收标准的织物,院方有权拒收退回重洗,返洗率不得超过当日洗涤总量5%,且返洗物品不得计费。
9.织物洗涤干净、无污渍(特殊污渍、旧渍除外)、烫平,根据科室、种类分科折叠打包,工作服与工作人员相对应,数目无误。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见5.2质量要求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工作人员要求:

1.污染区工作人员进行分检和装机清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标准预防。

2.清洁区工作人员进行压熨、折叠、发放等过程中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医用织物污染。

3.痢疾、伤寒、肺结核等各类肠道传染病及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患者不应参与直接等与织物接触的工作。

4.从事洗涤的工作人员,应定期(每年一次)进行健康体检(附健康证)。

(二)安全管理:

1.乙方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如驾车、转运等原因引起的任何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补偿,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负责赔偿。2.乙方服务期间发生的任何税费,如营业税费、证照年审、员工劳动保险费、纠纷赔偿费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其他事项说明1.甲方将乙方所有医用织物交与洗涤,不再自行进行同类洗涤,不再发生与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有同类洗涤合同。2.甲方配合乙方在收送放置医用织物场所方面提供方便,并按时在现场配合织物收送的清点工作。3.甲方可不定期到洗涤现场对洗涤程序,质量等进行监督,如对所洗的衣物消毒有异议时,可由甲方、乙方共同指定的机构进行取样检测(取样时需有双方人员在场)。若达到标准,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若抽样检查细菌数超过规定标准,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绩效考核(满意度测评表见附件2、附件3)

1.甲方将每月支付乙方洗涤总费用的10%,作为绩效考核管理费用,根据满意率、第三方考核、科室反馈等情况进行支付。2.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做好文明创建等上级部门的检查工作,一处检查不合要求,扣款500元。3.在甲方、第三方等满意度测评中,洗涤服务满意率达≥90%为合格,每月一次,每下降1%,扣款500元。4.在医院院感、总务等部门日常工作检查中,每发现一处不合要求,扣款200元。5.收送合格率≥95%。凡不及时不规范扣100元/次;洗涤不干净扣50元/件;脱扣扣10元/件;有皱褶扣10元/件,如因由皱褶影响医院对外形象扣200元/次;丢失、损坏织物照价赔偿。6.投诉:经查属实后,每次扣款200-500元。7.返洗率≤5%。凡>5%按计件数二倍扣款。8.缝补:出现缝补不及时、不合要求,扣款30元/件。9.按单项医用织物当月洗涤总量的3‰作为自然报损,凡当月单项医用织物>3‰织物报损,照价赔偿。10.收送:下收下送,洁污分开。凡发现用污物车运送清洁织物扣款200元/次。如上级检查、院感部门等发现未消毒或洁污未分开运输,扣款1000元/次。11.洗涤后的医用织物理化指标需达到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标准,如因政府职能部门检测乙方洗涤的医用织物没有达标,引起罚款,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罚款。12.上一天的医用织物没有按时送达,每天偿付违约金2000元。13.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本项中约定的扣款情形,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违约款项。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一)违约条款服务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利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同时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情节严重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1.乙方洗涤范围内的医用织物不得转交第三方洗涤,不允许分包、转包;2.因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发生一次院内交叉感染的;3.院感部门不定期对洗涤后的物品进行抽查。抽检,发现一次不符合院感要求的;4.甲方适时组织人员对乙方工作场地、工作人员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一次未按质量技术监督、环保、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所规定的标准执行的;5.乙方经营过程中或洗涤的物品,有违反质量技术监督、卫生计生、环保等部门的法律法规的;6.乙方需保证甲方医用织物洗涤质量符合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卫生计生、环保等部门对医院医用织物洗涤的相关要求,一次抽检不合格的;7.被甲方使用部门投诉(含电话、口头投诉)经甲乙双方工作人员核实确认为乙方责任的累计达5次;8.被媒体曝光的;9.有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08月09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附件1 医用织物报损标准

一、由于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不可除去污渍,造成医用织物污染而无法使用的,由甲方负责报损,如甲方不报损,乙方有义务尽力清洗,但对不可除去污渍不保证洗涤效果。具体如下:

1.碘酒印及药水在高温后染色反应造成的色渍;

2.各色医用织物使用中造成的混色或冷染;

3.病人的胆汗或内部器官分泌的汁液干涸后留下的色渍;

4.其他未可预见的顽固污渍(胶水印、口香糖等)。

二、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造成医用织物的损坏:

1.人为的撕扯造成医用织物的损坏;

2.由于病床或其他物件造成医用织物的损伤;

3.病人人为造成医用织物的损伤;

4.医疗器械在使用过程中造成医用织物的损伤;

5.科室化学药水造成医用织物腐蚀(如消毒水、含氯消毒剂等)。

三、医用织物的正常报损

1.按单项医用织物当月洗涤总量的3‰作为自然报损(在此报损范围内报损的医用织物免责)。

2.超过正常的使用寿命周期内造成的报损(由甲方通报各医用织物的投入周期,按2年使用寿命计算)。

3.由机器正常外力(高脱)造成医用织物断裂或拉伤,此比例为单件医用织物当月洗涤总量的1‰。

附件2:

洗涤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表
项目内容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洗涤 质量 床单被套
病人服
工作服
缝补 情况 手术服
床单被套
病人服
整烫情况
服务态度
收送清点

附件3:

洗涤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表
项目内容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满意度
分值 10 8 4
洗涤 质量 床单被套 X%
病人服 X%
工作服 X%
缝补 情况 手术服 X%
床单被套 X%
病人服 X%
服务态度 X%
整烫情况 X%
收送情况 X%
综合平均满意度 X%
要求及意见
调查人: 厂家调查人: 调查时间: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70号 地址: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晓塘路9号创新大厦1603室
法定代理人: 宋桂林 法定代理人: 刘海成
委托代理人: 彭社敏 委托代理人: 黄友强
电话: 0731-******** 电话: 0731-********
传真: 0731-******** 传真:



标签: 区医用织物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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