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长沙县职业中专改扩建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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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CS-202*****0043-1
发包人(全称):  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  (甲方)
承包人(全称):  四川宏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长沙县职业中专改扩建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长沙县职业中专改扩建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2)工程地点:长沙县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工程内容:教师周转房新建及校舍改造等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

本项目为长沙县职业中专改扩建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含三维仿真、实景合成鸟瞰)、结构设计(含钢结构设计)、采暖通风空调设计、强电设计、弱电智能化系统设计、给排水设计(含污、废水处理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含平时系统和战时系统)、基坑支护设计、幕墙设计、室外管网设计、装配式设计、BIM 专项设计、室外园林景观设计(含道路、广场、照明及亮化)、室内装修设计(含门厅、电梯厅、走廊、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精装修)。以上设计内容均包括方案设计(含造价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05-09
计划竣工日期:2023-09-06
工期总日历天数:120 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地方规定以及行业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


2.付款方式及验收: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方案评审通过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施工图审查通过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提交全部设计成果后并经县投评中心完成设计费结算评审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0,说明:余款待县投评中心出具结算报告后满一年付清

其他说明:

进度款支付方式: ①方案评审通过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③施工图审查通过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④、提交全部设计成果后并经县投评中心完成设计费结算评审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⑤、余款待县投评中心出具结算报告后满一年付清。(以上支付节点均需在长沙县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后方可支付)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合同价
4.付款人: 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5.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付款期限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
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6.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逾期利息: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8.2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夏海洋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地点
长沙政府采购服务平台签订。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其他条款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采购人所在地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包人(全称): 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公章) 承包人(全称): 四川宏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124*****444******R 组织机构代码: 915*****201*****XK
地址: 湖南省长沙县路口镇陈家坳组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东三环路二段龙潭工业园区4栋4单元4楼1号
法定代理人: 张建朴 法定代理人: 黄世凯
委托代理人: 胡莹庭 委托代理人: 金元龙
电话: 0731-******** 电话: 0731-********
传真: 0731-******** 传真:
账号: 440*****191********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总部经济港支行



标签: 职业中专改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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