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0035-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民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市涉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拓展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03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长沙市涉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拓展项目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长沙市涉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拓展项目依托长沙市政务云平台进行建设,由长沙市政务云对项目提供基础设施资源、第三方软件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及运维管理体系支持,同时本项目充分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技术,依托长沙市政务外网进行部署,通过数据接口方式,保证企业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高质量,实现数据流通价值。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依托“我的长沙”APP,建设企业登录、顶部Banner图、政策搜索、政策匹配弹窗、意见征集、政策咨询、政策专区、政策匹配、项目申报通知、政策解读、工作信息、特色专区、企业用户中心、政企活动、投诉等内容,完善涉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2.建设后台管理系统,包括企业登录、角色权限管理、组织机构管理、热词管理、专区管理、意见征集、投诉建议管理、资讯管理、企业服务专员管理、培训管理、培训课程管理等内容。3.建设政策库、企业库、标签库等数据库提供数据支撑。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玖万捌仟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服务名称 | 品目分类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备注 | 1 | 顶部Banner图 | 行业软件应用开发服务 | 项 | 形象展示Banner图,图片可定时进行滚动播放;可点击进入相应的链接页面;可对Banner图的图片、链接、顺序进行维护管理。 | 9000 | 1 | 9000 | 无 | 2 | 政策搜索 | 行业软件应用开发服务 | 项 | 将涉企政策颗粒化解构为标准政策单元,实现涉企政策“标签化”检索、智能化推送和搜索,提供精准搜索。 | ***** | 1 | ***** | 无 | 3 | 政策匹配弹窗 | 行业软件应用开发服务 | 项 | 系统对匹配政策进行弹窗提示。 | ***** | 1 | ***** | 无 | 4 | 意见征集(前端) | 行业软件应用开发服务 | 项 | 用户能够就政策内容对政策出台部门进行咨询,相关部门反馈后用户可进行查看。 | ***** | 1 | ***** | 无 | 5 | 政策咨询 | 行业软件应用开发服务 | 项 | 用户能够就政策内容对政策出台部门进行咨询,相关部门反馈后用户可进行查看。 | ***** | 1 | ***** | 无 | 6 | 政策专区(政策超市) | 行业软件应用开发服务 | 项 | 全面汇集国家、省、市及全市各部门单位、区县(市)、国家级园区、省级园区涉企政策,相关政策需从发布时间、发布层级、发布单位、重点类别等层面进行标记,实现分类汇总和查询。与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长沙市涉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长沙扶持通)”政策超市相关政策数据实现互联互通 | ***** | 1 | ***** | 无 | 7 | 政策匹配 | 行业软件应用开发服务 | 项 | 根据用户选择的企业标签自动匹配政策。通过建立“政策库”与“企业库”之间的数据联系,将企业特征与政策条款进行精准比对,以先进算法为手段,实现企业和政策内容的精准匹配。 | ***** | 1 | ***** | 无 | 8 | 项目申报通知 | 行业软件应用开发服务 | 项 | 实时汇总市内项目申报政策通知。 | ***** | 1 | ***** | 无 | 9 | 政策解读 | 行业软件应用开发服务 | 项 | 政策解读可通过文字说明及数字化、图表图解、视频等不同方式展现。 | ***** | 1 | ***** | 无 | 10 | 工作信息 | 行业软件应用开发服务 | 项 | 汇总发布营商环境相关部门工作信息。 | ***** | 1 | ***** | 无 | 11 | 特色专区 | 行业软件应用开发服务 | 项 | 重点归集展示普惠性惠企政策及相关信息等;该板块只有经过认证的企业服务专员可使用。可查看相关工作通知,为企业服务专员提供与牵头部门的沟通渠道。 | ***** | 1 | ***** | 无 | 12 | 企业用户中心 | 行业软件应用开发服务 | 项 | 按照标签维护企业信息,企业信息包含企业规模、企业标签、所属产品等信息;用户查看政策时,可以对该政策进行收藏,包含政策项目、政策文件、政策专区,并在个人中心的“我的收藏”处查看;可查看以往参与的意见征集活动信息及过往咨询的意见。 | ***** | 1 | ***** | 无 | 13 | 政企活动 | 行业软件应用开发服务 | 项 | 线上线下培训及专题活动的发布和参与。 | ***** | 1 | ***** | 无 | 14 | 投诉 | 行业软件应用开发服务 | 项 | 实名用户和企业用户可根据情况提交投诉内容,用户可以选择部门、事项类别、是否愿意公开,填写投诉内容并提交,由管理机构通过平台接收投诉,系统支持将投诉客单派发至被投诉的部门和人员由其作出解释,反馈给用户。如选择公开可公示在平台,为保护投诉人隐私,公开公示时实名投诉用户的个人信息应被隐藏。投诉需在合理时限内予以答复。 | 9000 | 1 | 9000 | 无 | 15 | 企业登录(前端) | 行业软件应用开发服务 | 项 | 使用“长沙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统一企业用户体系,实现在“我的长沙APP”登录。 | 6000 | 1 | 6000 | 无 | 16 | 企业登录(后台) | 行业软件应用开发服务 | 项 | 通过与中台的接口对接,将企业登录接入“我的长沙”APP登录体系;企业法人完成法人登录后,可授权某员工具备企业办事权限。授权办事人通过个人登录体系登录“我的长沙”APP之后,可具备企业办事服务权限;授权办事人授权需具备审核机制。 | ***** | 1 | ***** | 无 | 17 | 角色权限管理 | 行业软件应用开发服务 | 项 | 角色建立后可由管理员为每个用户分配角色,不同角色对应不同权限,每个用户可拥有多个角色。 | ***** | 1 | ***** | 无 | 18 | 组织机构管理 | 行业软件应用开发服务 | 项 | 可以根据组织情况,建立组织机构。 | ***** | 1 | ***** | 无 | 19 | 热词管理 | 行业软件应用开发服务 | 项 | 根据有效的查询热词,界面展示搜索热词。 | ***** | 1 | ***** | 无 | 20 | 专区管理 | 行业软件应用开发服务 | 项 | 管理员可以根据政策类型情况创建专区,功能包括新增专区、修改专区、删除专区、关键字查询、专区展示、管理专区等。 | ***** | 1 | ***** | 无 | 21 | 意见征集(后台) | 行业软件应用开发服务 | 项 | 提供各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政策的意见征集服务,自主对政策服务项目进行意见征集。 | ***** | 1 | ***** | 无 | 22 | 投诉建议管理 | 行业软件应用开发服务 | 项 | 平台设置管理员权限,由运营团队管理员处理客户投诉信息,系统收到用户投诉信息后形成工单,并通过动态消息等方式提示运营人员查看工单。管理员需对客户投诉信息工单进行集中管理,及时完成工单的审核、回复、回访等工作,需要各部门回复的推送至相关部门管理端,并通过短信进行提醒并关注回复情况,按时生成数据分析报告。 | 25000 | 1 | 25000 | 无 | 23 | 资讯管理 | 行业软件应用开发服务 | 项 | 统筹全辖区内政策资讯,进行统一发布,方便群众通过平台获取最新政策资讯。 | ***** | 1 | ***** | 无 | 24 | 企业服务专员管理 | 行业软件应用开发服务 | 项 | 包含信件管理及通知公告管理 | 25000 | 1 | 25000 | 无 | 25 | 培训管理 | 行业软件应用开发服务 | 项 | 采取线上线下互动方式,提升对于活动的服务能力,通过对培训前公告、活动报名、事后成果等全过程管理,协助更便捷更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 ***** | 1 | ***** | 无 | 26 | 培训课程管理 | 行业软件应用开发服务 | 项 | 课程分类主要用于对课程归类,方便用户检索和按分类统计课程。管理员可以对课程进行分类管理,上传课程资料,并利用行为数据的分析为后续课程的发布上线提供数据参考。 | ***** | 1 | ***** | 无 | 27 | 数据库内容设计 | 行业软件应用开发服务 | 项 | 建立政策库、标签库、企业库 | *****0 | 1 | *****0 | 无 | 28 | 运营工作及内容 | 行业软件应用开发服务 | 项 | 包含用户运营服务、内容运营、平台运营、数据运营 | *****0 | 1 | *****0 | 无 | 29 | 对接“长沙市涉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 | 行业软件应用开发服务 | 项 | 实现“长沙市涉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与“我的长沙”APP对接,进行数据传输。长沙市涉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将对应政策标签、政策标题、政策内容、推荐政策等均传输到“我的长沙”APP进行展示,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宣传实效。 | *****0 | 1 | *****0 | 无 | 合计 | 小写:******.00元 大写:柒拾玖万捌仟元整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11-28 —— 2023-11-27 3.2 履行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交付时间:2022年12月20日前(工作推进中,由于接口提供单位导致的上线延期或无法上线,不作为乙方履约延误处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13,说明:第一次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182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9.87,说明:第二次履约验收款(在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的十个工作内日内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9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第三次尾款(在项目系统正常运行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经结算评审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合同尾款)。甲方在支付每笔合同款项前,乙方应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供与付款项目等额、有效、符合法律及法规规定的发票。乙方未提交合格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4.2 收款账户: 民生银行长沙香樟路支行(长沙市民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59082583)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5.2.1功能及要求 1、依托“我的长沙”APP建设涉企政策综合服务专区,建设顶部Banner图、企业专区、政策超市、政策搜索、政策匹配、政策精准推送、政策解读、智能问答、意见征集、项目申报通知、工作信息、特色专区、企业用户中心、政企活动、投诉专区等内容。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顶部Banner图:图片可定时进行滚动播放,可点击进入相应的链接页面,可对Banner图的图片、链接、顺序进行维护管理。相关图片具有现代感、设计感,有一定的视觉冲击和视觉美感。 (2)企业专区:录入全市相关企业数据,建立“企业库”,分类别进行“标签化”。包括企业名称、企业类型、所属行业等,法人信息库的数据来源应当是统一认证平台,并支持第三方数据接入以及个别信息人工修改,可以为政策对象筛选功能提供数据支撑。设计企业登录入口,企业登录后可接收个性化政策信息。 (3)政策超市(政策库):全面汇集国家、省、市及全市各部门单位、区县(市)、国家级园区、省级园区涉企政策,相关政策需从发布时间、发布层级、发布单位、重点类别等层面进行标记,实现分类汇总和查询。与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长沙市涉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长沙扶持通)”政策超市相关政策数据实现互联互通。 (4)政策搜索:将涉企政策颗粒化解构为标准政策单元,实现涉企政策“标签化”检索、智能化推送和搜索。 (5)政策匹配:通过建立“政策库”与“企业库”之间的数据联系,将企业特征与政策条款进行精准比对,以先进算法为手段,实现企业和政策内容的精准匹配。 (6)政策精准推送:根据企业不同情况精准推送政策,在“企业找政策”的同时实现“政策找企业”。 (7)政策解读:相关政策通过文字说明及数字化、图表图解、视频等不同方式展现。 (8)智能问答:相关热点问题、常见问题以“一问一答”形式呈现。检索关键字段时,系统自动提示、推送、回答相关问题。 (9)意见征集:用户能够就政策内容对政策出台部门进行咨询,相关部门反馈后用户可进行查看。 (10)项目申报通知:实时汇总市内项目申报政策通知。 (11)工作信息:汇总发布营商环境相关部门工作信息。 (12)特色专区: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助企纾困”“企业服务专员”等版块,归集及展示相关信息。 (13)企业用户中心:对企业信息进行维护,对相关政策进行收藏,查看已办和待办事项。 (14)政企活动:线上线下培训及其他专题活动的发布和参与。 (15)投诉专区:用户可以选择部门、事项类别、是否愿意公开等,填写投诉内容并提交,由管理机构通过平台接收投诉,系统支持将投诉内容派发至被投诉的部门和人员由其作出解释,反馈给用户。投诉需在合理时限内予以答复。 2、与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长沙市涉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长沙扶持通)”政策数据实现互联互通。 3、建设后台管理系统,包括企业登录、角色权限管理、组织机构管理、热词管理、专区管理、意见征集、投诉建议管理、资讯管理、企业服务专员管理、培训管理、培训课程管理等内容。 4、平台建设完成后进行用户运营服务、内容运营、平台运营、宣传推广、数据运营 5、平台建设完成后12个月内,需安排2名工作人员常驻采购单位全职工作,负责平台运营及其他工作。 类别 | 模块 | 功能 | 功能描述 | 前端 | 顶部Banner图 | | 形象展示Banner图,图片可定时进行滚动播放;可点击进入相应的链接页面;可对Banner图的图片、链接、顺序进行维护管理。 | 政策搜索 | 关键词搜索 | 将涉企政策颗粒化解构为标准政策单元,实现涉企政策“标签化”检索、智能化推送和搜索,提供精准搜索。 | 高级搜索 | 政策匹配弹窗 | 政策匹配结果 | 系统对匹配政策进行弹窗提示。 | 政策详情 | 意见征集 | 征集列表 | 用户能够就政策内容对政策出台部门进行咨询,相关部门反馈后用户可进行查看。 | 详情 | 政策咨询 | 热门咨询列表 | 用户能够就政策内容对政策出台部门进行咨询,相关部门反馈后用户可进行查看。 | 热门咨询内容 | 我要咨询 | 政策专区 (政策超市) | 政策列表 | 全面汇集国家、省、市及全市各部门单位、区县(市)、国家级园区、省级园区涉企政策,相关政策需从发布时间、发布层级、发布单位、重点类别等层面进行标记,实现分类汇总和查询。与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长沙市涉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长沙扶持通)”政策超市相关政策数据实现互联互通。 | 分类筛选 | 政策解读详情 | 政策匹配 | 政策匹配结果 | 根据用户选择的企业标签自动匹配政策。通过建立“政策库”与“企业库”之间的数据联系,将企业特征与政策条款进行精准比对,以先进算法为手段,实现企业和政策内容的精准匹配。 | 企业信息维护 | 政策详情 | 项目申报 通知 | 通知列表 | 实时汇总市内项目申报政策通知。 | 分类筛选 | 通知搜索 | 通知详情 | 前端 | 政策解读 | 解读列表 | 政策解读可通过文字说明及数字化、图表图解、视频等不同方式展现。 | 分类筛选 | 政策解读详情 | 工作信息 | 工作动态 | 汇总发布营商环境相关部门工作信息。 | 资讯 | 特色专区 | 助企纾困 | 重点归集展示普惠性惠企政策及相关信息等。 | 企业服务专员 | 该板块只有经过认证的企业服务专员可使用。可查看相关工作通知,为企业服务专员提供与牵头部门的沟通渠道。 | 企业用户 中心 | 企业信息维护 | 按照标签维护企业信息,企业信息包含企业规模、企业标签、所属产品等信息。 | 我的收藏 | 用户查看政策时,可以对该政策进行收藏,包含政策项目、政策文件、政策专区,并在个人中心的“我的收藏”处查看。 | 我的意见征集 | 查看以往参与的意见征集活动信息。 | 我的咨询 | 查看过往咨询的意见。 | 政企活动 | 线上线下培训 | 线上线下培训的发布和参与。 | 专题活动 | 专题活动的发布和参与。 | 投诉 | 我要投诉 | 实名用户和企业用户可根据情况提交投诉内容,用户可以选择部门、事项类别、是否愿意公开,填写投诉内容并提交,由管理机构通过平台接收投诉,系统支持将投诉客单派发至被投诉的部门和人员由其作出解释,反馈给用户。如选择公开可公示在平台,为保护投诉人隐私,公开公示时实名投诉用户的个人信息应被隐藏。投诉需在合理时限内予以答复。 | 我的投诉 | 营商地图 | | 以地图形式展示全市营商服务场地,包括政务大厅、楼宇服务站、营商环境监测点等等。 | 企业登录 | | 使用“长沙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统一企业用户体系,实现在“我的长沙APP”登录。 | 后台管理系统 | 企业登录 | | 通过与中台的接口对接,将企业登录接入“我的长沙”APP登录体系; 企业法人完成法人登录后,可授权某员工具备企业办事权限。授权办事人通过个人登录体系登录“我的长沙”APP之后,可具备企业办事服务权限;授权办事人授权需具备审核机制。 | 后台管理系统 | 角色权限 管理 | 角色划分 | 角色建立后可由管理员为每个用户分配角色,不同角色对应不同权限,每个用户可拥有多个角色。 | 权限管理 | 组织机构 管理 | 新增部门/机构 | 可以根据组织情况,建立组织机构。 | 修改部门/机构 | 部门/机构失效 | 关键字查询 | 部门/机构展示 | 查看部门/机构用户 | 热词管理 | 新增热词 | 根据有效的查询热词,界面展示搜索热词。 | 修改热词 | 删除热词 | 关键字查询 | 热词展示 | 专区管理 | 新增专区 | 管理员可以根据政策类型情况创建专区,功能包括新增专区、修改专区、删除专区、关键字查询、专区展示、管理专区等。 | 修改专区 | 删除专区 | 关键字查询 | 专区展示 | 意见征集 | 意见征集分类管理 | 提供各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政策的意见征集服务,自主对政策服务项目进行意见征集。 | 意见征集管理 | 投诉建议 管理 | 查看投诉工单 | 平台设置管理员权限,由运营团队管理员处理客户投诉信息,系统收到用户投诉信息后形成工单,并通过动态消息等方式提示运营人员查看工单。管理员需对客户投诉信息工单进行集中管理,及时完成工单的审核、回复、回访等工作,需要各部门回复的推送至相关部门管理端,并通过短信进行提醒并关注回复情况,按时生成数据分析报告。 | 投诉工单管理 | 委办局投诉 工单管理 | 投诉分析统计 | 资讯管理 | 资讯列表 | 统筹全辖区内政策资讯,进行统一发布,方便群众通过平台获取最新政策资讯。 | 创建资讯 | 资讯审核 | 发布资讯 | 资讯撤回 | 资讯详情 | 后台管理系统 | 企业服务 专员管理 | 信件管理 | 管理员可分类查看已有信件,包含新增信件、未审核信件、未回复信件、已回复信件、部门信件等。 系统可通过动态消息等方式提示运营人员有新工单。 系统可提示运营人员有部门退回工单,系统支持列表展示,可查看被部门退回的工单,包含工单内容和返回原因,支持重新推送工单。 对需要回访的工单,记录回访时间、回访人、回访内容等信息。 对已完成的投诉工单可进行删除操作。 | 通知公告管理 | 统筹全辖区内的通知公告,进行统一发布。 | 培训管理 | 线下培训列表 | 采取线上线下互动方式,提升对于活动的服务能力,通过对培训前公告、活动报名、事后成果等全过程管理,协助更便捷更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 创建线下培训 | 线下培训审核 | 发布线下培训 | 线下培训撤回 | 线下培训详情 | 线下培训报名审核 | 培训成果管理 | 培训课程 管理 | 课程分类管理 | 课程分类主要用于对课程归类,方便用户检索和按分类统计课程。管理员可以对课程进行分类管理,上传课程资料,并利用行为数据的分析为后续课程的发布上线提供数据参考。 | 课程管理 | 数据分析 | 数据库内容设计 | 政策库 | | 分类建立政策台账,汇聚整合全网政策资源,收集国家、省、市、区县(市)、园区制定出台的相关惠企政策,形成长沙市政策库,为平台提供数据支撑。 | 标签库 | | 通过对政策、事项、材料等进行最小颗粒度拆分,并建立标签库。 | 企业库 | | 建立企业库,收集企业等法人单位的属性信息。 | 运营工作及内容 | 用户运营 服务 | | 用户运营服务围绕平台所需,提供平台用户客服问题处理服务、用户维系、用户画像分析等内容。 | 内容运营 | | 热词管理、政策更新、素材设计、广告物料设计、服务方法等。 | 平台运营 | | 活动运营、产品运营、宣传推广等。 | 数据运营 | | 数据运营分析等。 | 对接“长沙市涉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 | | | 实现“长沙市涉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与“我的长沙”APP、区县企业服务平台对接,进行数据传输。长沙市涉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将对应政策标签、政策标题、政策内容、推荐政策等均传输到“我的长沙”APP进行展示,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宣传实效。 | 5.2.2技术规格 结合用户使用需求,在实际运行环境中,对系统具体性能要求如下: 1. 准确性和时效性 保证系统数据处理的准确性,提供多种数据审查手段,数据的传输要及时、 准确,数据运算的精度符合规定的要求,系统对各种业务操作、数据处理、模型 运算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要求。 2. 安全性与可靠性 提供良好的数据安全可靠性策略,采用多种安全可靠的技术手段,保证系统及数据的安全与可靠。应有高可用性的冗余备份机制,系统应具有长期连续工作 的能力和容错的能力。关键的网络设备应有冗余的电源和风扇系统,并能在电源、 电缆或其它网络部件发生故障时,能防止故障问题在网络中扩散,并能进行关键 的热修复和维护,同时可重新进行路由选择,建立高可用的网络连接。系统应采 用基于系统、网络、应用、管理的各种安全策略来保证信息安全。 (1) 系统有效工作时间要求≥99.5%; (2) 系统一年的故障停机时间≤30 分钟(停电等不可预测因素除外); (3) 系统最高负荷持续时间≤1 小时; (4) 避免出现以下情况:无故退出系统、出现系统不可控的故障提示、因系统故障导致操作系统或机器无法正常工作等; (5) 进行增、删、改业务(不含大对象数据类型)响应时间在 2 秒以内; (6) 查询操作的响应时间要求在 2 秒以内; (7) 系统支持同时在线数大于1万,并发用户数大于0.1万; (8) 查询基础数据(精确匹配)的响应时间不大于 2 秒; (9) 查询单个数据主题的响应时间不大于 2 秒; (10) 目录检索的响应时间不大于 1 秒; (11) 查询统计报表(非实时统计)的响应时间不大于 3 秒; (12) 批量数据交换中,平均单条记录数据交换的时间不大于 2 秒; (13) 非并发大批量数据交换(百万条)的时间不大于 800 秒; (14) 批量数据交换中,平均单条记录入库的响应时间不大于 3 秒。 3. 兼容性 兼容性需求重点考虑并分析用户端的兼容性,包括不同终端、不同浏览器的 兼容性。平台兼容 IE9 及以上版本浏览器、兼容 Chrome、FireFox、360、Safari 等浏览器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 服务验收: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 双方验收应按合同的服务需求为标准,做到到设计新颖、方便实用、使用频率高,政策匹配精准、企业库、政策库建设齐全,在系统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系统质量不符合约定服务需求标准的,乙方应按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完成整改。如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七天内未提出书面质量意见的,视为验收合格。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移交。 3. 乙方提供1年的免费服务期,平台注册企业力争达到10万户,售后服务从项目最终验收完成之日起计算。 4. 负责提供售后维护团队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支持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5、日常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一般事件响应:指版块出现局部故障,具体包括个别设备死机、个别服务停止工作等,可能造成重要栏目无法正常运行,响应时间≤30分钟。 4)一般事件修复:指出现局部故障,具体包括个别设备死机、个别服务停止工作等, 可能造成重要栏目无法正常运行,修复时间≤24小时。 6、应急响应 1)根据平台发生的故障现象,提供远程或者现场故障诊断,快速定位故障原因。 2)对故障进行应急处理:采取各种措施尽可能先快速恢复业务,再进一步解决具体故障。 3)记录故障原因、处理情况、故障历时,并向客户提供故障处理报告。 4)故障升级管理:在故障管理服务中,按照职能、层次分别进行升级。 5)安排1名工程师提供现场服务,安排4名二线工程师提供远程技术支持,提供快速及时的故障受理响应及处理服务。 6)重大事件响应:指发生大规模或整体性不能运行、数据丢失、服务不能使用等,响应时间≤30分钟。 7)重大事件修复:指发生大规模或整体性不能运行、数据丢失、服务不能使用等,修复时间≤8小时。 8)故障管理时间指标: 故障类型 | 区域范围 | 支持方式 | 响应要求 | 修复时间 | 系统严重故障、部分重要服务不正常 | 本平台范围内 应用 | 远程、现场 | 30分钟 | 4小时 | 系统个别服务不正常 | 本平台范围内 应用 | 远程、现场 | 60分钟 | 8小时 | 7、平台建设完成后12个月内,需安排2名专业人员常驻采购单位全职工作,负责平台运营、内容更新、数据录入、宣传推介及其他工作。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责任及义务: (1)提供建设需求,审议乙方建设方案、初步设计; (2)协调各方人员完成相关建设工作; (3)按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2. 乙方责任及义务 (1)根据合同约定内容进行设计、建设; (2)根据设计进行建设开发、联调测试等工作; (3)负责功能验收等工作。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移交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系统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其它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合同总额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30%)。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若乙方延迟交货或提供服务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经收取的费用需退还,造成甲方损失的,还需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7.5如合同遇到“不可抗力”风险,经甲乙双方同意,系统交货和提供服务时间可以适当延期,但最后交付时间不可超过5个月。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本项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签订的补充协议按照本协议第9条约定解释优先顺序进行解释。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人民政府二办公楼八楼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一段989号长沙广播电视台 | 电话: | 0731-88665218 | 电话: | 0731-8539229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