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消防救援大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监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当涂县消防救援大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监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当涂县消防救援大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监理服务 | ||
项目编号 | 皖E3-18-2023-0174 | ||
标段名称 | 当涂县消防救援大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监理服务 | ||
标段编号 | 皖E3-18-2023-*******-1 | ||
项目统一代码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发改〔2022〕248号) | ||
招标人 | 名称 | 当涂县消防救援大队 | |
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提署东路224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会利 0555-*******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当涂县正丰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白纻山路399号3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江玲 0555-*******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6-6 9:00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天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
投标价(元) | ******.00 | ||
项目负责人 | 李祖荣(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设计服务期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备注 | 1、若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股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范令荣,联系电话:055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交时间:2023-06-08 09:38:45
办理时间:
项目名称 | 当涂县消防救援大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监理服务 | ||
项目编号 | 皖E3-18-2023-0174 | ||
标段名称 | 当涂县消防救援大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监理服务 | ||
标段编号 | 皖E3-18-2023-*******-1 | ||
项目统一代码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发改〔2022〕248号) | ||
招标人 | 名称 | 当涂县消防救援大队 | |
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提署东路224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会利 0555-*******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当涂县正丰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白纻山路399号3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江玲 0555-*******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6-6 9:00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天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
投标价(元) | ******.00 | ||
项目负责人 | 李祖荣(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设计服务期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备注 | 1、若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股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范令荣,联系电话:055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交时间:2023-06-08 09: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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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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