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电梯维保项目2次竞价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电梯维保项目2次竞价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电梯维保项目(2次竞价)
竞价结果(JJ230*****581648)
开始时间:2023-06-05 12:53:47 截止时间:2023-06-08 12:53:47 截止时间已过
成交单位:广州市粤隆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价: *****.00元
说明:各有关当事人对竞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竞价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天内通过规定途径提起异议,逾期将视为无异议,不予受理。
注意: 请成交供应商于合同盖章签订当天递交合同扫描件至邮箱jycg001@qq.com,办理保证金退回手续
采购单位: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E-mail:无
联系电话:********
传真:无
联系手机:无
邮编:无
平台联系电话(异议):020-********;jycg001@qq.com
项目名称: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电梯维保项目(2次竞价)
竞价编号:JJ230*****581648
采购类型:服务类
开始时间:2023-06-05 12:53:47
项目预算(元):60,000.00
结束时间:2023-06-08 12:53:47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服务期限:2023年6月16日至2024年6月15日。
其他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响应情况
资格及商务响应情况
项目 竞价要求 响应情况
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付款方式 电梯维护保养服务费每个季度支付一次,每一次支付电梯维护保养费的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4,电梯维修费按实结算。当月电梯维护保养《电梯维护保养记录》,电梯维修清单,竣工报告及发票,供应商必须在下一个月10日前交给采购人,采购人走完报账程序后,在下个季度30日前一次性付清(寒暑假期间的支付由双方另行协商)。付款方式:支票或银行网转。 我公司清晰了解付款方式及规定:电梯维护保养服务费每个季度支付一次,每一次支付电梯维护保养费的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4,电梯维修费按实结算。当月电梯维护保养《电梯维护保养记录》,电梯维修清单,竣工报告及发票,供应商必须在下一个月10日前交给采购人,采购人走完报账程序后,在下个季度30日前一次性付清(寒暑假期间的支付由双方另行协商)。付款方式:支票或银行网转。
交付时间 签订合同后5天送货 签订合同后 5 天送货。
交付地址 1)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市莲路南浦路段2号; 2)广州市海珠区大江冲29号。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 服务期限:2023年6月16日至2024年6月15日。 服务期限:2023年6月16日至2024年6月15日。
其他要求: 见用户需求书 我公司清晰明白用户需求并满足。
报价情况
标的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响应情况 单价(元/%)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电梯维保项目 电梯情况详见用户需求书 1.00 用户需求书中10台电梯:西奥XO-REBO两台;菱王LTC200/0.4-AS两台;菱王LTW1000/1.0-VF一台;日立GvF-II100-c060一台;三菱HoPE-II三台;三菱MAXIEESeries-LE一台 *****.000元
总报价 *****.00 元
技术响应
标的名称 技术要求 响应情况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电梯维保项目 一、技术要求 特殊服务要求及配件费用:当电梯遇到需维修更换配件时,200元以下的配件甲方不需要支付费用,200元以上的配件甲方需支付配件费用、乙方负责维修,但材料价格不得高于当时的市场价,并列明材料的厂家品牌及更换材料部件的保用期。 1.服务内容: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各楼宇电梯(电梯情况详见表1)维护保养服务。 2.电梯基本情况(共10台),详见表1。 3.维护保养维修标准: 供应商应按国家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电梯维护保养和维修后应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广东省电梯使用条例》、《广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电梯维修规范(GB/T*****)》和《电梯制造与安全规范(GB7588)》等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 4.维护保养、维修要求: (1)维护保养期内,供应商应当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的规定进行维护保养。 (2)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供应商应在接到报修通知1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供应商提供24小时服务,随时响应救援。一般故障,供应商必须在24小时内维修好电梯,并保证电梯正常运行。不管大、小故障,供应商应无条件提供替代品,并24小时内恢复电梯正常运行。 (3)如发生电梯困人事故,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通知半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放人并进行维修。 (4)每年对负责维护保养的电梯进行一次全面检修,以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及符合广东省或广州市市场监督局的检查要求。 (5)供应商需定期清理井底,如电梯井底受水淹时,供应商马上切断电梯所有电源并在24小时内清除井道(电梯底坑)积水,因电梯底坑或楼宇有渗漏,供应商没有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造成的电梯事故,全部由供应商负责。如因非正常磨损而导致电梯需要维修及零件更换,供应商应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人,提出对该项目的维修期限和报价清单。 (6) 在电梯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期间,供应商对每一台电梯开始保养的时间,结束的时间必须如实填写在《电梯维护记录本》右上角,保养、维修过程中,把保养、维修之前和保养、维修后的相片,在保养、维修完成后马上把电梯(含电梯轿厢空调)的相片,用微信或QQ发给采购人项目负责工作人员,同时在维护保养和维修电梯时,放置醒目的标牌提示或张贴告示或通知。 (7)供应商必须按照《广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以及双方约定的保养项目、时间进行工作。每次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完毕,经双方对电梯维护保养和维修的每一个项目进行验收,符合要求的应在《竣工验收单》、《保养登记卡》上签名确认。如供应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和维修标准或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在24小时内按合同的要求按质按量重新返工,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8)电梯保养期内,电梯因故连续停止运行15天,电梯维护保养费只能支付本月该电梯维护费的50%,如电梯连续停止运行15天以上30天以内,采购人不支付该电梯当月的维护保养费,并在《电梯维护记录表》上注明电梯不运行的原因。 (9)保养期内,供应商保证采购人电梯的正常运行。因供应商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电梯损坏,其维修费由供应商全额承担。因供应商保养不善而引起的事故责任及造成采购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责承担。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章第四节第四十条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章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供应商负责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确保全部电梯都通过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的年审,电梯年审费用由采购人支付,供应商需将缴费通知单在缴费有效期20天内交给采购人,否则,由于此原因导致电梯逾期年审,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1)保养期内,电梯出现紧急状况或采购人提出特殊紧急的维护、保养、检查要求时,供应商必须立即作出响应和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12)供应商必须提供优质服务,现场保养人员必须服务到位,工作认真细致,态度诚恳,按质按量完成电梯各项维修,保养工作。服从采购人管理。 (13)保养期内,采购人有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派遣2个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专业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免费提供全程监护服务,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必要时,供应商应无条件提供安全的配件替代品以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14)合同期内,供应商除了对电梯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外,应对电梯轿厢进行除尘、检修保养。如电梯轿厢空调如需维修,维修金额在200元以上,应提供书面报价给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维修。 二、商务要求 1、报价内容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只需对电梯维护保养服务报价,电梯维修服务无需报价。 电梯维护保养项目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包括:合同期内的电梯维护检测、年审人工费及更换单价在200元以下(含200元)的电梯器件、零部件、电梯易损件等免费更换部件。如需更换免费范围以外的电梯零件时,供应商应书面报给采购人,采购人同意后,按不高于当时的市场价进行结算。 (1)电梯维修项目零配件质保为6个月,结算金额含税,同时包括:包工、包料、包施工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建筑垃圾清理、包风险等方式承包本电梯维修项目,从进场施工直至竣工验收退场全过程的总价承包。 (2)每年电梯年审验收费用由采购人负责支付,供应商代办。供应商保证采购人10台电梯通过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年审,如因供应商对电梯维护保养不到位等等原因,导致不通过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年审,复审费等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负责,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供应商负责。 (3)电梯维护保养服务费的支付方式:电梯维护保养服务费每个季度支付一次,每一次支付电梯维护保养费的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4,电梯维修费按实结算。当月电梯维护保养《电梯维护保养记录》,电梯维修清单,竣工报告及发票,供应商必须在下一个月10日前交给采购人,采购人走完报账程序后,在下个季度30日前一次性付清(寒暑假期间的支付由双方另行协商)。付款方式:支票或银行网转。 (4)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以转账方式提交人民币壹万元履约保证金。若供应商有违约行为,采购人应在履约保证金中先扣除违约处罚金额,再无息退还剩余的履约金,如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 2、违约责任 (1)在保养期内,供应商未征得采购人同意,不得转让本项目供应商任何的权利和义务。否则,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如有违约行为发生,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不够扣的采购人有权从维保费中扣除。 (2)技术要求第四点的维护保养、维修要求中第(1)至(14)条款中,供应商未能按规定标准提供相应服务的,采购人有权当做违约处理,并扣除违约金500元/台/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合同期内如违约累计2次(含2次)以上的,采购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供应商必须限期整改,如未按质、按时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把违约情况上报至“信用中国”、“信用广东”、“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广东省或广州市(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管理部门。 (3)供应商提供假冒、劣质或以次充好的产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顶罪处罚。一经质检部门证实,供应商必须承担由于产品质量、安装不当等引发的事故(财产损失、人身伤亡)责任和全部费用。 (4)由于供应商的原因导致上述电梯未能通过广东省或广州市市场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年审的,因此造成的责任和费用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我公司按用户需求书严格执行服务,符合并高于标的技术要求内容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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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梯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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