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2015年百泉镇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招标中标公示

独山县2015年百泉镇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招标中标公示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

独山县2015年百泉镇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招标

招 标 人

独山县恒通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10月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有色地质工程勘察公司
技术分 1:39.00技术分 2:44.00技术分 3:45.00技术分 4:39.00
技术分 5:47.00 商务分:48.00总分:90.80
项目负责人:刘发祥 报 价:150元每米进尺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技术分 1:31.00技术分 2:40.00技术分 3:39.00技术分 4:31.00
技术分 5:40.00 商务分:33.00 总分:69.90
项目负责人:丁晓江 报 价:150元每米进尺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省建筑工程勘察院
技术分 1:32.00技术分 2:40.00技术分 3:39.00技术分 4:33.00
技术分 5:40.00 商务分:28.00 总分:65.55
项目负责人:袁凌云 报 价:150元每米进尺

公 示 期

2015年10月9日至2015年10月12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 相关请求的基本事实;
(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基础设施 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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