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集约送达服务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1
司法集约送达服务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1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458号 | 2,150,000.00元 |
合同包1(司法集约送达服务项目):
服务类(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邮政服务 | 司法集约送达服务项目 | 主要包括诉前调解材料送达及诉中送达、执行送达任务办理,即送达任务的接收与分派、受送达人信息协查、线上送达转线下送达办理、送达情况跟踪反馈、送达异常问题处理,以及其他与送达相关的辅助事务。 | 1人员配置:供应商派驻法院送达人员不得少于6人,此后确因工作量增加再适当调整,人员配置标准应以保障满足送达任务时效为依据;供 应 商所配置的送达人员应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上岗,同时应确保人员队伍稳定;送达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良好、敬业爱岗、身体健康、仪容仪表端庄、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文书打印:由供应商在送达分中心驻点人员负责送达文书打印工作(包括异地集中打印),异地打印工作由供应商负责配置能够打印A4及A3格式彩色或红黑双色的打印机及装订设备,打印所需耗材由供应商自行负担。 3电话送达:电话送达全过程应录音留存,录音音频文件应当固定送达过程,体现拨打人、接听人身份、通话时间、送达诉讼文书名 称及内容,并予以存档。相关通话应遵循采购人有关电话送达通话规范要求。 4邮寄送达:按照《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业务处理办法(2017年修订版)》规定办理。 5线上送达时效:需在接收送达任务之日起(不含当日)2个工作日内完成,包括短信、邮箱、微信等方式完成电子文书送达以及电话通知当事人来院领取诉讼材料。 6线下送达时效:5-7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区域为乡镇村及以下区域的延长3-5个工作日),包括直接送达(含跨域现场领取)、外勤上门送达、邮寄送达办理、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和公告送达办理。 7送达服务质效指标:电子送达成功率(按单次送达工单次数计算)不低于30%。(以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质效评估中有关电子送达指标要求为准) 8送达信息反馈:送达信息录入工作由供 应 商按照法院工作流程录入,并上传相关佐证资料。如送达系统无法与法院案件系统兼容,则由供 应 商负责相应节点、送达信息录入。 | 一年 | 项 | 送达方式分为线上与线下模式: (1)线上送达:电话送达与电子送达,电话送达是指电话联系受送达人,引导其接受到院领取或以电子送达方式领取法律文书,将沟通过程进行电话录音作为固定证据; (2)线下送达:文书到院领取对接、邮寄送达、上门(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等。其中邮寄送达还应能够实现目的地集中打印,即按受送达人所处区域将电子文书传输至收件地址所在地的集约送达中心(邮政或法院场所并存),由所在地集约送达中心完成文书集中打印、封装、详情单匹配等工作,按最近的频次进入司法专邮作业组织。 | 2,150,000.00 |
采购人代表: | 余晓璐 |
评审专家: | 郑祝堂 、 龚剑平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类别:服务。②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下列标准收取:以预估总投入金额为基数,具体为: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0.8%计取,500万元<基数≤1000万元部分,按0.45%计取,分段累进计算。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将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至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账号:875*****090*****)。③经认定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成交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司法集约送达服务项目:*****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5号
联系方式:0592-*******
名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沧虹路95号第八层B区
联系方式:0592-*******
项目联系人:林永勤
电话:0592-*******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08日
标签: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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