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生态监测及运维经费项目第一批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成都市生态监测及运维经费项目第一批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30*****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生态监测及运维经费项目(第一批)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中丹合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1栋B座2层2附2号 734,000.00元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厦门隆力德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8号501室 725,000.00元

合同包4: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摩贤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一段159号电子信息产业大厦1栋第1层4号房10号位 735,600.00元

合同包5: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区 740,000.00元

合同包6: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通信科研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韵路186号高新国际广场E座5、6楼 295,800.00元

合同包7: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209号A8栋3楼 309,1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中丹合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监测及运维服务1 本项目共包含24个市控子站,其中包件1有5个、包件2有5个、包件3有4个、包件4有5个、包件5有5个,各包件站点数量根据国家、省级、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可能进行相应调整。 1.监测设备和辅助设施 (1)投标人负责运维的设备主要包括监测仪器、气象仪器和辅助设备设施三部分。其中,监测仪器包括SO2、NO2(NOX、NO)、CO、O3、PM10、PM2.5六项参数分析仪、零气发生器、动态校准仪。气象仪器主要包括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等气象五参数监测仪器,辅助设备设施包括采样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软硬件、钢瓶气、UPS、稳压器、制冷系统、供电系统、子站站房、安防设施等。 2.监测项目 (1)各站点均监测SO2、NO2(NOX、NO)、CO、O3、PM10、PM2.5六项指标,以及气象仪五参数(包括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等)。 3.监测频次及数据传输 (1)监测工作方式为24小时不间断连续自动监测,采用一点多发方式,通过有线网络向市级监测站、省级监测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实时上传监测数据,上传数据包括各监测设备的实时监测分钟值、小时值等。 ▲4.运维技术要求 (1)投标人应在成都设立运维技术支持机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保证配备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与其负责日常维护的站点数量比值不低于1/2。 (3)投标人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必须到业主单位或指定地点上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车辆必须停放在业主指定地方,按业主要求进行空气子站的运维管理。 (4)投标人应保证配备的专用巡检车辆数量与负责日常维护的站点数量比值不低于1/4。 (5)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全部运维人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或国家环保协会颁发的空气自动监测领域上岗证,并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须为每个空气子站配备必要的质量控制设备,包括配套的经检定合格的流量计、温湿度计、气压表、标准气体、零气发生器、动态校准仪、臭氧校准仪等。 (7)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PM10和PM2.5手工比对采样器(包含样品保存、称量等设备)或移动式标准方法自动监测设备(PM10与PM2.5需同步采样,所以需单独配置,1套指PM10与PM2.5各1台),比对设备配置套数与负责日常维护的站点数量比值不低于1/4。手工比对采样器或移动式标准方法自动监测设备应通过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检验中心的适用性检测或者通过国际相关认证,采样流量为16.67L/min。(须提供采样设备配置情况清单(包括但不限于采样器品牌、型号、数量、采样流量)、通过适用性检测证书、国际相关认证证书。投标人为采样器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用于空气子站运维工作的库存设备清单,已经购买的须提供购置发票或进口报关单或采购合同复印件,签订了租赁协议或与采样器生产商签订了供货协议的须提供协议复印件)。 (8)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配齐运维所涉及设备的耗材和备件。耗材按照不少于半年的消耗量配置,备件按照至少1年使用量配置。 (9)投标人应以技术支持机构为单位配备专用仪器维修工具(包括便携式电脑、万用表、远程数据查询系统等)、通讯调试工具(包括各种硬件接口线、改线工具、接口调试软件及常用零部件等)。 (10)投标人须至少为每4个空气子站配置1套备机,且提供的备机须通过生态环境部质检中心的质量检测。须提供备机配置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品名、品牌、型号、数量、来源等)。投标人为备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用做空气子站备机的库存设备清单,已经购买备机的须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或采购合同复印件并附上图片和存放地点等信息,签订了租赁协议或与生产商签订了保证48小时内供货的供货协议的须提供协议复印件。 (11)投标人应为每个空气子站站房、仪器设备、辅助设备购买商业财产保险,其保额不得低于其当时的实际价值,并提供承诺函。 (12)投标人应在中标后3个月内完成子站中气象仪器、气态校准控制阀等的维护维修工作。投标人应在中标后立即更新子站相关消防安全设施。 (13)投标人须为采购人系统支持实验室和质量保证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提供运行维护等技术服务(不涉及耗材和备件)。等详见招标文件。 2023年7月-2024年6月,12个月。 (1)空气子站的日常运行维护; (2)空气子站的日常质量管理; (3)空气子站的日常安全管理; (4)空气子站监测数据的日常初步审核、上报采购人; (5)空气子站的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 (6)其他空气子站相关辅助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 (7)空气子站数据采集及传输系统的维护及维修,保障空气子站与成都监测站、省站通讯正常。 (8)涉及成都监测站、省站开发的数采软件技术问题可报告成都监测站协调解决。 (9)开展对空气子站PM10与PM2.5自动监测的手工或自动监测比对; (10)当仪器出现故障不能及时修复时,应在48小时之内使用备机开展监测; (11)当仪器损坏报废不能修复时,应在48小时之内使用备机开展监测,并同时报告成都监测站,成都监测站组织确认仪器损坏情况及原因,酌情处理。 (12)空气子站站房大型维修费、大型电力设施维修,由业主单位负责协调,其余的站房小型修缮(漏雨、防锈、门锁等)、防雷设施维护维修、站房内电力设施维修或更换(如稳压源、照明等)、空调维护维修或更换、网络设备维护维修或更换(如VPN、路由器等)、工控机维护维修、防雷检测费、站房电费、场地租赁费、通讯网络费等基础费由投标人承担,并包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 (13)当点位需要新增、撤销、变更时,涉及站点迁移的,投标人负责监测仪器、辅助设备的拆卸、安装、调试具体工作。 (14)中标单位与成都监测站签订运维合同3个月内,投标人需完成所有空气子站气态污染物监测设备的第一次量值溯源工作。 6.运行维护工作目标 投标人必须建立完善的的运行维护工作规范与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空气子站的运行质量应达到以下指标: (1)所获取的各项指标的有效监测数据必须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最低要求。 (2)数据获取率达到90%(以小时值计)以上; (3)数据质控合格率达到80%(以小时值计)以上; (4)运维任务完成率100%; (5)异常情况处理率100%。 734,000.00

合同包2:

服务类(厦门隆力德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监测及运维服务2 本项目共包含24个市控子站,其中包件1有5个、包件2有5个、包件3有4个、包件4有5个、包件5有5个,各包件站点数量根据国家、省级、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可能进行相应调整。 1.监测设备和辅助设施 (1)投标人负责运维的设备主要包括监测仪器、气象仪器和辅助设备设施三部分。其中,监测仪器包括SO2、NO2(NOX、NO)、CO、O3、PM10、PM2.5六项参数分析仪、零气发生器、动态校准仪。气象仪器主要包括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等气象五参数监测仪器,辅助设备设施包括采样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软硬件、钢瓶气、UPS、稳压器、制冷系统、供电系统、子站站房、安防设施等。 2.监测项目 (1)各站点均监测SO2、NO2(NOX、NO)、CO、O3、PM10、PM2.5六项指标,以及气象仪五参数(包括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等)。 3.监测频次及数据传输 (1)监测工作方式为24小时不间断连续自动监测,采用一点多发方式,通过有线网络向市级监测站、省级监测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实时上传监测数据,上传数据包括各监测设备的实时监测分钟值、小时值等。 ▲4.运维技术要求 (1)投标人应在成都设立运维技术支持机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保证配备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与其负责日常维护的站点数量比值不低于1/2。 (3)投标人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必须到业主单位或指定地点上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车辆必须停放在业主指定地方,按业主要求进行空气子站的运维管理。 (4)投标人应保证配备的专用巡检车辆数量与负责日常维护的站点数量比值不低于1/4。 (5)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全部运维人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或国家环保协会颁发的空气自动监测领域上岗证,并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须为每个空气子站配备必要的质量控制设备,包括配套的经检定合格的流量计、温湿度计、气压表、标准气体、零气发生器、动态校准仪、臭氧校准仪等。 (7)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PM10和PM2.5手工比对采样器(包含样品保存、称量等设备)或移动式标准方法自动监测设备(PM10与PM2.5需同步采样,所以需单独配置,1套指PM10与PM2.5各1台),比对设备配置套数与负责日常维护的站点数量比值不低于1/4。手工比对采样器或移动式标准方法自动监测设备应通过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检验中心的适用性检测或者通过国际相关认证,采样流量为16.67L/min。(须提供采样设备配置情况清单(包括但不限于采样器品牌、型号、数量、采样流量)、通过适用性检测证书、国际相关认证证书。投标人为采样器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用于空气子站运维工作的库存设备清单,已经购买的须提供购置发票或进口报关单或采购合同复印件,签订了租赁协议或与采样器生产商签订了供货协议的须提供协议复印件)。 (8)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配齐运维所涉及设备的耗材和备件。耗材按照不少于半年的消耗量配置,备件按照至少1年使用量配置。 (9)投标人应以技术支持机构为单位配备专用仪器维修工具(包括便携式电脑、万用表、远程数据查询系统等)、通讯调试工具(包括各种硬件接口线、改线工具、接口调试软件及常用零部件等)。 (10)投标人须至少为每4个空气子站配置1套备机,且提供的备机须通过生态环境部质检中心的质量检测。须提供备机配置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品名、品牌、型号、数量、来源等)。投标人为备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用做空气子站备机的库存设备清单,已经购买备机的须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或采购合同复印件并附上图片和存放地点等信息,签订了租赁协议或与生产商签订了保证48小时内供货的供货协议的须提供协议复印件。 (11)投标人应为每个空气子站站房、仪器设备、辅助设备购买商业财产保险,其保额不得低于其当时的实际价值,并提供承诺函。 (12)投标人应在中标后3个月内完成子站中气象仪器、气态校准控制阀等的维护维修工作。投标人应在中标后立即更新子站相关消防安全设施。 (13)投标人须为采购人系统支持实验室和质量保证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提供运行维护等技术服务(不涉及耗材和备件)。等详见招标文件。 2023年7月-2024年6月,12个月。 (1)空气子站的日常运行维护; (2)空气子站的日常质量管理; (3)空气子站的日常安全管理; (4)空气子站监测数据的日常初步审核、上报采购人; (5)空气子站的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 (6)其他空气子站相关辅助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 (7)空气子站数据采集及传输系统的维护及维修,保障空气子站与成都监测站、省站通讯正常。 (8)涉及成都监测站、省站开发的数采软件技术问题可报告成都监测站协调解决。 (9)开展对空气子站PM10与PM2.5自动监测的手工或自动监测比对; (10)当仪器出现故障不能及时修复时,应在48小时之内使用备机开展监测; (11)当仪器损坏报废不能修复时,应在48小时之内使用备机开展监测,并同时报告成都监测站,成都监测站组织确认仪器损坏情况及原因,酌情处理。 (12)空气子站站房大型维修费、大型电力设施维修,由业主单位负责协调,其余的站房小型修缮(漏雨、防锈、门锁等)、防雷设施维护维修、站房内电力设施维修或更换(如稳压源、照明等)、空调维护维修或更换、网络设备维护维修或更换(如VPN、路由器等)、工控机维护维修、防雷检测费、站房电费、场地租赁费、通讯网络费等基础费由投标人承担,并包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 (13)当点位需要新增、撤销、变更时,涉及站点迁移的,投标人负责监测仪器、辅助设备的拆卸、安装、调试具体工作。 (14)中标单位与成都监测站签订运维合同3个月内,投标人需完成所有空气子站气态污染物监测设备的第一次量值溯源工作。 6.运行维护工作目标 投标人必须建立完善的的运行维护工作规范与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空气子站的运行质量应达到以下指标: (1)所获取的各项指标的有效监测数据必须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最低要求。 (2)数据获取率达到90%(以小时值计)以上; (3)数据质控合格率达到80%(以小时值计)以上; (4)运维任务完成率100%; (5)异常情况处理率100%。 725,000.00

合同包4:

服务类(四川摩贤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4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监测及运维服务4 本项目共包含24个市控子站,其中包件1有5个、包件2有5个、包件3有4个、包件4有5个、包件5有5个,各包件站点数量根据国家、省级、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可能进行相应调整。 1.监测设备和辅助设施 (1)投标人负责运维的设备主要包括监测仪器、气象仪器和辅助设备设施三部分。其中,监测仪器包括SO2、NO2(NOX、NO)、CO、O3、PM10、PM2.5六项参数分析仪、零气发生器、动态校准仪。气象仪器主要包括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等气象五参数监测仪器,辅助设备设施包括采样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软硬件、钢瓶气、UPS、稳压器、制冷系统、供电系统、子站站房、安防设施等。 2.监测项目 (1)各站点均监测SO2、NO2(NOX、NO)、CO、O3、PM10、PM2.5六项指标,以及气象仪五参数(包括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等)。 3.监测频次及数据传输 (1)监测工作方式为24小时不间断连续自动监测,采用一点多发方式,通过有线网络向市级监测站、省级监测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实时上传监测数据,上传数据包括各监测设备的实时监测分钟值、小时值等。 ▲4.运维技术要求 (1)投标人应在成都设立运维技术支持机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保证配备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与其负责日常维护的站点数量比值不低于1/2。 (3)投标人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必须到业主单位或指定地点上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车辆必须停放在业主指定地方,按业主要求进行空气子站的运维管理。 (4)投标人应保证配备的专用巡检车辆数量与负责日常维护的站点数量比值不低于1/4。 (5)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全部运维人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或国家环保协会颁发的空气自动监测领域上岗证,并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须为每个空气子站配备必要的质量控制设备,包括配套的经检定合格的流量计、温湿度计、气压表、标准气体、零气发生器、动态校准仪、臭氧校准仪等。 (7)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PM10和PM2.5手工比对采样器(包含样品保存、称量等设备)或移动式标准方法自动监测设备(PM10与PM2.5需同步采样,所以需单独配置,1套指PM10与PM2.5各1台),比对设备配置套数与负责日常维护的站点数量比值不低于1/4。手工比对采样器或移动式标准方法自动监测设备应通过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检验中心的适用性检测或者通过国际相关认证,采样流量为16.67L/min。(须提供采样设备配置情况清单(包括但不限于采样器品牌、型号、数量、采样流量)、通过适用性检测证书、国际相关认证证书。投标人为采样器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用于空气子站运维工作的库存设备清单,已经购买的须提供购置发票或进口报关单或采购合同复印件,签订了租赁协议或与采样器生产商签订了供货协议的须提供协议复印件)。 (8)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配齐运维所涉及设备的耗材和备件。耗材按照不少于半年的消耗量配置,备件按照至少1年使用量配置。 (9)投标人应以技术支持机构为单位配备专用仪器维修工具(包括便携式电脑、万用表、远程数据查询系统等)、通讯调试工具(包括各种硬件接口线、改线工具、接口调试软件及常用零部件等)。 (10)投标人须至少为每4个空气子站配置1套备机,且提供的备机须通过生态环境部质检中心的质量检测。须提供备机配置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品名、品牌、型号、数量、来源等)。投标人为备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用做空气子站备机的库存设备清单,已经购买备机的须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或采购合同复印件并附上图片和存放地点等信息,签订了租赁协议或与生产商签订了保证48小时内供货的供货协议的须提供协议复印件。 (11)投标人应为每个空气子站站房、仪器设备、辅助设备购买商业财产保险,其保额不得低于其当时的实际价值,并提供承诺函。 (12)投标人应在中标后3个月内完成子站中气象仪器、气态校准控制阀等的维护维修工作。投标人应在中标后立即更新子站相关消防安全设施。 (13)投标人须为采购人系统支持实验室和质量保证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提供运行维护等技术服务(不涉及耗材和备件)。等详见招标文件。 2023年7月-2024年6月,12个月。 (1)空气子站的日常运行维护; (2)空气子站的日常质量管理; (3)空气子站的日常安全管理; (4)空气子站监测数据的日常初步审核、上报采购人; (5)空气子站的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 (6)其他空气子站相关辅助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 (7)空气子站数据采集及传输系统的维护及维修,保障空气子站与成都监测站、省站通讯正常。 (8)涉及成都监测站、省站开发的数采软件技术问题可报告成都监测站协调解决。 (9)开展对空气子站PM10与PM2.5自动监测的手工或自动监测比对; (10)当仪器出现故障不能及时修复时,应在48小时之内使用备机开展监测; (11)当仪器损坏报废不能修复时,应在48小时之内使用备机开展监测,并同时报告成都监测站,成都监测站组织确认仪器损坏情况及原因,酌情处理。 (12)空气子站站房大型维修费、大型电力设施维修,由业主单位负责协调,其余的站房小型修缮(漏雨、防锈、门锁等)、防雷设施维护维修、站房内电力设施维修或更换(如稳压源、照明等)、空调维护维修或更换、网络设备维护维修或更换(如VPN、路由器等)、工控机维护维修、防雷检测费、站房电费、场地租赁费、通讯网络费等基础费由投标人承担,并包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 (13)当点位需要新增、撤销、变更时,涉及站点迁移的,投标人负责监测仪器、辅助设备的拆卸、安装、调试具体工作。 (14)中标单位与成都监测站签订运维合同3个月内,投标人需完成所有空气子站气态污染物监测设备的第一次量值溯源工作。 6.运行维护工作目标 投标人必须建立完善的的运行维护工作规范与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空气子站的运行质量应达到以下指标: (1)所获取的各项指标的有效监测数据必须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最低要求。 (2)数据获取率达到90%(以小时值计)以上; (3)数据质控合格率达到80%(以小时值计)以上; (4)运维任务完成率100%; (5)异常情况处理率100%。 735,600.00

合同包5:

服务类(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5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监测及运维服务5 本项目共包含24个市控子站,其中包件1有5个、包件2有5个、包件3有4个、包件4有5个、包件5有5个,各包件站点数量根据国家、省级、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可能进行相应调整。 1.监测设备和辅助设施 (1)投标人负责运维的设备主要包括监测仪器、气象仪器和辅助设备设施三部分。其中,监测仪器包括SO2、NO2(NOX、NO)、CO、O3、PM10、PM2.5六项参数分析仪、零气发生器、动态校准仪。气象仪器主要包括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等气象五参数监测仪器,辅助设备设施包括采样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软硬件、钢瓶气、UPS、稳压器、制冷系统、供电系统、子站站房、安防设施等。 2.监测项目 (1)各站点均监测SO2、NO2(NOX、NO)、CO、O3、PM10、PM2.5六项指标,以及气象仪五参数(包括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等)。 3.监测频次及数据传输 (1)监测工作方式为24小时不间断连续自动监测,采用一点多发方式,通过有线网络向市级监测站、省级监测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实时上传监测数据,上传数据包括各监测设备的实时监测分钟值、小时值等。 ▲4.运维技术要求 (1)投标人应在成都设立运维技术支持机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保证配备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与其负责日常维护的站点数量比值不低于1/2。 (3)投标人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必须到业主单位或指定地点上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车辆必须停放在业主指定地方,按业主要求进行空气子站的运维管理。 (4)投标人应保证配备的专用巡检车辆数量与负责日常维护的站点数量比值不低于1/4。 (5)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全部运维人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或国家环保协会颁发的空气自动监测领域上岗证,并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须为每个空气子站配备必要的质量控制设备,包括配套的经检定合格的流量计、温湿度计、气压表、标准气体、零气发生器、动态校准仪、臭氧校准仪等。 (7)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PM10和PM2.5手工比对采样器(包含样品保存、称量等设备)或移动式标准方法自动监测设备(PM10与PM2.5需同步采样,所以需单独配置,1套指PM10与PM2.5各1台),比对设备配置套数与负责日常维护的站点数量比值不低于1/4。手工比对采样器或移动式标准方法自动监测设备应通过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检验中心的适用性检测或者通过国际相关认证,采样流量为16.67L/min。(须提供采样设备配置情况清单(包括但不限于采样器品牌、型号、数量、采样流量)、通过适用性检测证书、国际相关认证证书。投标人为采样器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用于空气子站运维工作的库存设备清单,已经购买的须提供购置发票或进口报关单或采购合同复印件,签订了租赁协议或与采样器生产商签订了供货协议的须提供协议复印件)。 (8)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配齐运维所涉及设备的耗材和备件。耗材按照不少于半年的消耗量配置,备件按照至少1年使用量配置。 (9)投标人应以技术支持机构为单位配备专用仪器维修工具(包括便携式电脑、万用表、远程数据查询系统等)、通讯调试工具(包括各种硬件接口线、改线工具、接口调试软件及常用零部件等)。 (10)投标人须至少为每4个空气子站配置1套备机,且提供的备机须通过生态环境部质检中心的质量检测。须提供备机配置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品名、品牌、型号、数量、来源等)。投标人为备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用做空气子站备机的库存设备清单,已经购买备机的须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或采购合同复印件并附上图片和存放地点等信息,签订了租赁协议或与生产商签订了保证48小时内供货的供货协议的须提供协议复印件。 (11)投标人应为每个空气子站站房、仪器设备、辅助设备购买商业财产保险,其保额不得低于其当时的实际价值,并提供承诺函。 (12)投标人应在中标后3个月内完成子站中气象仪器、气态校准控制阀等的维护维修工作。投标人应在中标后立即更新子站相关消防安全设施。 (13)投标人须为采购人系统支持实验室和质量保证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提供运行维护等技术服务(不涉及耗材和备件)。等详见招标文件。 2023年7月-2024年6月,12个月。 (1)空气子站的日常运行维护; (2)空气子站的日常质量管理; (3)空气子站的日常安全管理; (4)空气子站监测数据的日常初步审核、上报采购人; (5)空气子站的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 (6)其他空气子站相关辅助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 (7)空气子站数据采集及传输系统的维护及维修,保障空气子站与成都监测站、省站通讯正常。 (8)涉及成都监测站、省站开发的数采软件技术问题可报告成都监测站协调解决。 (9)开展对空气子站PM10与PM2.5自动监测的手工或自动监测比对; (10)当仪器出现故障不能及时修复时,应在48小时之内使用备机开展监测; (11)当仪器损坏报废不能修复时,应在48小时之内使用备机开展监测,并同时报告成都监测站,成都监测站组织确认仪器损坏情况及原因,酌情处理。 (12)空气子站站房大型维修费、大型电力设施维修,由业主单位负责协调,其余的站房小型修缮(漏雨、防锈、门锁等)、防雷设施维护维修、站房内电力设施维修或更换(如稳压源、照明等)、空调维护维修或更换、网络设备维护维修或更换(如VPN、路由器等)、工控机维护维修、防雷检测费、站房电费、场地租赁费、通讯网络费等基础费由投标人承担,并包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 (13)当点位需要新增、撤销、变更时,涉及站点迁移的,投标人负责监测仪器、辅助设备的拆卸、安装、调试具体工作。 (14)中标单位与成都监测站签订运维合同3个月内,投标人需完成所有空气子站气态污染物监测设备的第一次量值溯源工作。 6.运行维护工作目标 投标人必须建立完善的的运行维护工作规范与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空气子站的运行质量应达到以下指标: (1)所获取的各项指标的有效监测数据必须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最低要求。 (2)数据获取率达到90%(以小时值计)以上; (3)数据质控合格率达到80%(以小时值计)以上; (4)运维任务完成率100%; (5)异常情况处理率100%。 740,000.00

合同包6:

服务类(四川通信科研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6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空气子站视频监控系统维护 为强化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监督管理,防止人为干扰空气子站运行,采购人对24个空气子站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维护。 1.运行维护服务范围 (1)本次运行维护服务,包含前端点位、后端服务器、应用软件及配套机房的运行维护。其中,应用软件的维护是指除软件定制开发、平台扩容之外的,保证现有软件平台正常运行、正常操作并接入成都监测站空气站管理系统平台所需的维护。 2.运行维护服务内容 运行维护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动监测、故障修复、巡检保养、运维报告、特殊保障。 (1)主动监测:通过远程系统设备管理维护软件,对全系统的设备运行情况和传输线路的性能、通断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记录,及早发现问题,排除故障。定期(每月)提供网络监控报告,通过数据分析,对存在问题和潜在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优化方案。 (2)故障修复: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受理故障。采购人发送故障通报后,必须按规定时限签收任务和处理故障。发送通报手段以工单为主,特殊情况以短信或电话直接通知。 (3)巡检保养:每月须完成对本系统设备和器材的至少1次的维护巡检和保养。对上述设备、器材维护后确诊需维修的,及时提出有关建议。 主要设备维护内容及要求: ①检查所有前端设备的运行状态:检查全部点位前端设备的运行状态,要求设备指示灯正常、无告警;要求图像质量达到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参数;如有性能下降,须及时调整参数或更换设备。 ②检查交换设备运行状态:是否存在异常声光告警;检查所用有线网络传输等传输设备的连接情况,保证网络正常;检查集成相关线路情况,光缆、线路经过的路由是否存在隐患,是否需要更换、整改。如有性能下降,须及时调整参数或更换设备。 ③检查系统软件运行情况:检查系统平台、后台控制等软件是否运行正常;检查数据库软件,查看数据存储、数据备份是否正常。如有性能下降,须及时调整参数或更换设备。 ④检查部署在机房等设备运行情况。是否存在工作状态不稳定等情况;检查系统所用服务器、终端计算机设备的运行状态,为所有设备更新补丁、修复系统漏洞;检查硬盘是否存在故障,出现故障及时更换并记录。 (4)运维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提供子站系统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拓扑图、机柜布局图、线路连接图、电路资料、备份情况、应用特性以及用户配置等,并在资料有更改时进行实时更新。 ②每次受理故障均在故障修复后提交故障报告。 ③在合同有效期内,每月提交1份维护保障月度报告,对该月度设备运行情况、巡检情况和故障处理情况作出总结报告,并通过统计数据,挖掘存在问题或隐患,提出改进优化建议。 ④每月对市控子站现场的站房外环境、站房及附属设施、水电网保障、防雷措施保障等基础保障条件进行现场检查并提交检查记录。 (5)服务咨询及培训 ①采购人对本项目有任何技术方面的疑问,须提供技术支持,进行详细解释。 ②若采购人有要求,须无偿提供该项目相关的现场培训服务。 (6)特殊保障:如有重大事件、临时现场监控等较特殊的保障需求,将提供维护保障现场值班,保证业采购人在特殊需求期间系统能够正常运行。等详见招标文件。 2023年7月-2024年6月,12个月。 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管理部门对采购人管理范围内的监测仪器设备等进行事权调整,中标人应充分理解,合同款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以及运维月份逐日结算,不发生的不计取。每次合同款支付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进行支付计算。 295,800.00

合同包7:

服务类(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7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实验室设备维护 为保障市控空气站监测数据质量,投标人对质量保证实验室及系统支持实验室共计65台(套)仪器设备进行维保,协助开展空气自动站的比对测试工作。 1.投标人需负责流量计/温度计/压力计/真空表/温度计/万用表等计量设备的年度国家计量检定工作。维保服务内容包括各项设备定期运行维护、巡检、故障维修等,保障备机设备性能良好、时刻备用。 2.仪器设备维保过程中所有耗材、零配件由投标人提供并更换(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负责仪器设备出现的所有故障维修。(所需配件均为原厂配件) 3.投标人需负责2台三级臭氧传递标准(型号:49ips或T703)溯源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4.重污染期间或重大活动中,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投标人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协助采购人应对重污染天气及重大活动相关保障工作。 5.投标人提供维保过程中所需的标准物质,包括SO2/NO/CO在内的2套标准物质(均为一级标准物质)。等详见招标文件。 2023年7月-2024年6月,12个月。 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管理部门对采购人管理范围内的监测仪器设备等进行事权调整,中标人应充分理解,合同款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以及运维月份逐日结算,不发生的不计取。每次合同款支付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进行支付计算。 309,1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泉、魏学锋、尹立新、范东明、王梅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经与采购人协商,本招标文件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各包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1.5%,100-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0.8%”的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10%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90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978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4: 0.993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5: 0.99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6: 0.399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7: 0.417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计划编号:510*****210*********[2023]*****,采购预算品目为C********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42万元(其中:包件一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5万元;包件二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5万元;包件三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0万元;包件四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5万元;包件五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5万元;包件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包件七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2万元;包件八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本项目包件一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5万元;包件二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5万元;包件三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0万元;包件四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5万元;包件五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5万元;包件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万元;包件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2万元;包件八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相应包件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成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海桐街69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联系方式:028-********-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028-********-608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0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监测及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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