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那曲索县审计局那曲市索县“十三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西藏那曲索县审计局那曲市索县“十三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那曲市索县“十三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审计服务

采购单位 西藏那曲索县审计局
行政区域 西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09日 12:40
开标时间 2023年06月08日 09:30
预算金额 ¥41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杭
项目联系电话 089*****797
采购单位 西藏那曲索县审计局
采购单位地址 西藏自治区索县亚拉镇索河中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6-*******
代理机构名称 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拉萨市林廓北路2号(新气象宾馆院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6*****058(仅限工作时间)
附件:
附件1 B23-132_招标文件二次.zip

  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受西藏那曲索县审计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那曲市索县“十三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那曲市索县“十三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ZLX-BMC-2023-1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杭

项目联系电话:089*****79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西藏那曲索县审计局

采购单位地址:西藏自治区索县亚拉镇索河中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136*****058(仅限工作时间)

代理机构地址: 拉萨市林廓北路2号(新气象宾馆院内)

一、采购项目内容

那曲市索县“十三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XZLX-BMC-2023-132

二、项目名称:那曲市索县“十三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成交信息

第一标段:

供应商名称: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青西二路三号

组织机构代码:********-X

成交金额:205.00万元

第二标段:

供应商名称:西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翠华南路500号佳和商务大厦1幢2单元3层*****室C区

组织机构代码:********-4

成交金额:205.00万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第一标段:

服务名称:那曲市索县“十三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第一标段

服务范围:索县“十三五”政府投资项目共82个,分为2包,每标段41个项目,本次报价为第一标段的41个项目。

  1. 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除满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等国家相关法规制度要求标准外,还应严格执行《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准则》等相关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规章,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从业纪律规定。同时执行采购人的内部管理制度,主动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按采购人要求做好服务,服从采购人管理。
  2. 投标人应当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审计纪律,不得将参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2)接受那曲市索县审计局监督指导,服从管理,接受对其成果文件的复核和监督,执行那曲市索县审计局制定的现行制度。(3)在提供参与审计服务的过程中,签署或出具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成果文件的,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等规定进行处理。(4)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向外泄露审计成果及相关信息,不利用审计获取的信息牟取利益或用于其他与审计无关的任何事项。(5)在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应及时报告重大事项或重要情况。
  3. 成交供应商参与审计服务应明确职责分工,按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做好审计取证、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等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审计组长(采购制定人员)报告,在规定内提交审计成果。
  4. 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质量,严格控制风险,在出具审计成果前必须经过内部复核。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审计成果进行复核。采购人复审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责成成交供应商重新审核,成交供应商应当进行重审,直至达到要求为止。
  5. 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复核意见完善资料,完善审核结果,撰写审核报告。
  6. 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参加审计项目进场会、审计进度汇报会、审计组业务等会议。
  7. 成交供应商完成项目审计后除按本行业管理自行存档外,还应协助审计组长组卷归档,档案资料应满足采购单位档案管理相关要求。
  8. 本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成交供应商派出的参审人员对审计的项目签字、终身负责。不得委派无签字权的审计人员代签字。成交供应商对派出参审人员发表的所有意见负责。
  9. 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间,出现违法行为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10. 成交供应商需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需在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备案)。

(二)人员配置要求

1.基本配置: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每标段配置至少1名项目负责人和6名审计人员,每标段至少需要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2名,专业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专业会计人员须具备全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提供《拟投入人员清单》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2.每标段成交供应商在接受采购人的审计任务时,应按采购人要求,配置相关人员。

3.以上人员均具备类似审计项目经验。未经采购人允许,拟派项目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三)审计内容和成果

1.审计内容

成交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人要求对项目进行审核,审查工程建设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重点关注各参建主体是否存在履职履约不到位、失职渎职等问题;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损失浪费、高估冒算、营私舞弊等行为;分析工程价款审减原因和执行基本建设制度存在的问题;揭示和查处项目建设管理中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堵塞漏洞、防范风险;促进健全建设领域监督体系。具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包含但不限于:

1.1 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1.2 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1.3 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情况;

1.4 工程质量管理和验收情况;

1.5 设备、物资和材料采购情况;

1.6 工程造价情况;

1.7 环境保护情况;

1.8 其他事项。

  1. 审计成果

每个工程项目审计成果包含但不限于:调查了解记录、审计实施方案、现场踏勘方案及记录表、相关函件及会议纪要、审计取证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审减原因分析、审计建议函、审计报告(纸质、电子文档)、工程量计算底稿、审核结算书等。

服务时间:本次采购合同期限为2023年11月底前。服务期内未完成的,服务至审计完结为止。

服务标准:同服务要求。

等其他中标标的。

第二标段:

服务名称:那曲市索县“十三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第二标段的41个项目。

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除满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等国家相关法规制度要求标准外,还应严格执行《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准则》等相关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规章,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从业纪律规定。同时执行采购人的内部管理制度,主动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按采购人要求做好服务,服从采购人管理。

投标人应当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审计纪律,不得将参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2)接受那曲市索县审计局监督指导,服从管理,接受对其成果文件的复核和监督,执行那曲市索县审计局制定的现行制度。(3)在提供参与审计服务的过程中,签署或出具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成果文件的,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等规定进行处理。(4)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向外泄露审计成果及相关信息,不利用审计获取的信息牟取利益或用于其他与审计无关的任何事项。(5)在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应及时报告重大事项或重要情况。

成交供应商参与审计服务应明确职责分工,按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做好审计取证、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等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审计组长(采购制定人员)报告,在规定内提交审计成果。

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质量,严格控制风险,在出具审计成果前必须经过内部复核。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审计成果进行复核。采购人复审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责成成交供应商重新审核,成交供应商应当进行重审,直至达到要求为止。

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复核意见完善资料,完善审核结果,撰写审核报告。

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参加审计项目进场会、审计进度汇报会、审计组业务等会议。

成交供应商完成项目审计后除按本行业管理自行存档外,还应协助审计组长组卷归档,档案资料应满足采购单位档案管理相关要求。

本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成交供应商派出的参审人员对审计的项目签字、终身负责。不得委派无签字权的审计人员代签字。成交供应商对派出参审人员发表的所有意见负责。

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间,出现违法行为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成交供应商需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需在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备案)。

(二)人员配置要求

1.基本配置: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每标段配置至少1名项目负责人和6名审计人员,每标段至少需要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2名,专业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专业会计人员须具备全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提供《拟投入人员清单》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2.每标段成交供应商在接受采购人的审计任务时,应按采购人要求,配置相关人员。

3.以上人员均具备类似审计项目经验。未经采购人允许,拟派项目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三)审计内容和成果

1.审计内容

成交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人要求对项目进行审核,审查工程建设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重点关注各参建主体是否存在履职履约不到位、失职渎职等问题;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损失浪费、高估冒算、营私舞弊等行为;分析工程价款审减原因和执行基本建设制度存在的问题;揭示和查处项目建设管理中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堵塞漏洞、防范风险;促进健全建设领域监督体系。具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包含但不限于:

1.1 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1.2 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1.3 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情况;

1.4 工程质量管理和验收情况;

1.5 设备、物资和材料采购情况;

1.6 工程造价情况;

1.7 环境保护情况;

1.8 其他事项。

  1. 审计成果

每个工程项目审计成果包含但不限于:调查了解记录、审计实施方案、现场踏勘方案及记录表、相关函件及会议纪要、审计取证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审减原因分析、审计建议函、审计报告(纸质、电子文档)、工程量计算底稿、审核结算书等。

服务时间:本次采购合同期限为2023年11月底前。服务期内未完成的,服务至审计完结为止。

服务标准:成交供应商除满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等国家相关法规制度要求标准外,还应严格执行《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准则》等相关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规章,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从业纪律规定。同时执行采购人的内部管理制度,主动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按采购人要求做好服务,服从采购人管理。

投标人应当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审计纪律,不得将参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2)接受那曲市索县审计局监督指导,服从管理,接受对其成果文件的复核和监督,执行那曲市索县审计局制定的现行制度。(3)在提供参与审计服务的过程中,签署或出具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成果文件的,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等规定进行处理。(4)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向外泄露审计成果及相关信息,不利用审计获取的信息牟取利益或用于其他与审计无关的任何事项。(5)在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应及时报告重大事项或重要情况。

成交供应商参与审计服务应明确职责分工,按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做好审计取证、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等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审计组长(采购制定人员)报告,在规定内提交审计成果。

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质量,严格控制风险,在出具审计成果前必须经过内部复核。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审计成果进行复核。采购人复审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责成成交供应商重新审核,成交供应商应当进行重审,直至达到要求为止。

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复核意见完善资料,完善审核结果,撰写审核报告。

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参加审计项目进场会、审计进度汇报会、审计组业务等会议。

成交供应商完成项目审计后除按本行业管理自行存档外,还应协助审计组长组卷归档,档案资料应满足采购单位档案管理相关要求。

本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成交供应商派出的参审人员对审计的项目签字、终身负责。不得委派无签字权的审计人员代签字。成交供应商对派出参审人员发表的所有意见负责。

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间,出现违法行为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成交供应商需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需在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备案)。

(二)人员配置要求

1.基本配置: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每标段配置至少1名项目负责人和6名审计人员,每标段至少需要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2名,专业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专业会计人员须具备全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提供《拟投入人员清单》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2.每标段成交供应商在接受采购人的审计任务时,应按采购人要求,配置相关人员。

3.以上人员均具备类似审计项目经验。未经采购人允许,拟派项目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三)审计内容和成果

1.审计内容

成交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人要求对项目进行审核,审查工程建设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重点关注各参建主体是否存在履职履约不到位、失职渎职等问题;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损失浪费、高估冒算、营私舞弊等行为;分析工程价款审减原因和执行基本建设制度存在的问题;揭示和查处项目建设管理中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堵塞漏洞、防范风险;促进健全建设领域监督体系。具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包含但不限于:

1.1 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1.2 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1.3 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情况;

1.4 工程质量管理和验收情况;

1.5 设备、物资和材料采购情况;

1.6 工程造价情况;

1.7 环境保护情况;

1.8 其他事项。

  1. 审计成果

每个工程项目审计成果包含但不限于:调查了解记录、审计实施方案、现场踏勘方案及记录表、相关函件及会议纪要、审计取证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审减原因分析、审计建议函、审计报告(纸质、电子文档)、工程量计算底稿、审核结算书等。

等其他中标标的。

  • 评审专家名单:聂立,司洪波,陈睿,程坤鹏,秦乐乐。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发改价(2015)299号文

收费金额:3.075万元/标段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那曲索县审计局

地 址:西藏自治区索县亚拉镇索河中路

联系方式:08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林廓北路2号,新气象宾馆院内

组织机构代码:********-1

联系方式:0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891-*******

二、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8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1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府投资 项目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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