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电子卷宗随案产生服务包1合同公告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电子卷宗随案产生服务包1合同公告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电子卷宗随案产生服务(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6月9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3]******号-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新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电子卷宗随案产生服务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3]******
3、项目内容:电子卷宗随案产生服务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朱清维
6、联系电话:188*****978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年06月09日,完成日期:2024年06月09日。总日历天数:366天。
2、地点:本院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验收方式:按一般程序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及采购要求进行验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05-28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05月31日
合同订立地点:本院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朱清维 委托代理人:刘权平
电 话:******** 电 话:181*****110
传 真: 传 真:
地 址:长沙市曙光中路289号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帐 号:087*****010**********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卷宗 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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