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通信信号器材、减速顶维修、电源屏断路器中标候选人公示
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通信信号器材、减速顶维修、电源屏断路器中标候选人公示
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通信信号器材、减速顶维修、电源屏断路器
项目编号:WTJDZ2023-042
包件及中标人:
包件 | 品名 | 排名及拟中标人 |
1 | 通信信号器材、减速顶维修、电源屏断路器 | 北京诺斯迪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 | 1.甘肃昆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宁夏天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沈阳汇智交通轨道科技有限公司 | |
3 | 1.天津元贝科技有限公司 2.甘肃昆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通号通信信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
3 | 天津铁路信号有限责任公司 | |
4 | 流标 | |
5 | 饶阳凯达铁路器材有限公司 | |
6 | 宁波威力达铁路安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
7 | 1.北京固信康达铁路信号设备有限公司 2.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西安思源科创轨道交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8 | 北京诺斯迪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公示期自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2日18:00止。
2、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3、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643号(原铁路科学技术研究所)
电话:0991-*******电子邮箱:wtjzbb8@126.com
4、异议人提起异议应当提交异议函,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申请)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
附件
物资采购异议函(格式)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本人)于年月日在参加贵公司举办的物资采购活动中(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标段及物资),认为采购结果中存在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国铁集团、集团公司管理相关规定的问题,现就相关事项提出异议,内容如下:
异议事项基本事实:
事实依据:
异议请求及主张:
异议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效联系方式)
授权代表人:(姓名、工作单位、有效联系方式)
(备注:营业执照、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另附)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