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不正常行李地面运输服务项目中选结果公告
旅客不正常行李地面运输服务项目中选结果公告
1.国航广东分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服务方在广州地区将其国际航线、地区航线及国内航线不正常运输行李自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运送广东省内的旅客指定地点。
2.除与旅客另有约定,代理方同城递送应在递送机场收到行李或内物丢失物品6小时内交付旅客,非同城递送应在收到四日内交付旅客。两舱及白金卡旅客行李,同城递送应在 3 小时内交付旅客,非同城递送24小时内交付旅客。如行李到达后,需运往旅客就近机场再交付,应选择最早可利用的航班运送。
3.服务方接到我单位委托方电话通知后,应在三十分钟内到指定地点收取行李,核对行李破损情况。
4.服务方应按指定时间和地址将行李运交旅客。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在指定时间内将行李送达旅客或旅客指定的代理人手中,应立即通知委托方,以便委托方及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5.如旅客因故拒收行李,不得与旅客发生任何形式争执。
序 | 中选单位名称 |
1 | 深圳市领航乐行物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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