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及运营项目成交公告
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及运营项目成交公告
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及运营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QSZB*********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及运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5月29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6月0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 金额 | 单位 | ||
QSZB********* | 对统管区域内充电桩进行规划设计、投资、建设、安装、管理、运营和维护等内容 | 郑州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农业路与嵩山路交叉口枫华大厦19A层19A2室 | 0.5 | 元/kW·h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及运营项目 | 对统管区域内充电桩进行规划设计、投资、建设、安装、管理、运营和维护等内容 |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检查等。 建设要求:充电站建设及充电桩设备选型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满足建设相关规定,高质量高标准的进行项目建设,保证能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运营形式:由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供免费场地、实施监督,供应商负责充电设施的投资、安装、运营和维护;供应商按照合理的方式向用户收取充电费用,仅用于内部职工车辆充电,不对外经营,充电费用由充电服务费和电费两部分组成,充电系统产生的电费由供应商与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结算(结算电价与供电企业给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电价保持一致,供应商应配装电表,费用自行承担),供应商负责因为电动汽车充电所引发的一切安全问题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运营管理要求:具有充电运营管理平台,须接入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配合有关部门验收、检查等工作,做好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定期开展设备检修和隐患排查,确保能够正常安全稳定可靠运行。 | 项目建设期:45日历天,项目运营期限:8 年,在运营期限内,由供应商负责运营、维护、保养、调度等管理 |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检查等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朱霞、李红岩、弓书岭(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贰万元整,由成交单位支付。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郑州市互助路73号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联系人:李女士 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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